print(W(level3_total), Y(cb_fv), Y(cb_carry))1,200 万元 14.89 亿元 11.19 亿元
林舒 · 审计现场
2027年2月25日,苏州。确认函都发出去十天了,回函一封一封地回来。林舒今天不看回函,她桌上摊着三份估值材料:一份是客户拿来抵货款的 B 轮优先股,一份是老厂区 6 月底的价格依据,一份是银行给的港币远期最后一次估值。
财务部的公允价值附注草稿,把它们按“层次”排成了一张表:
| 项目 | 层次 | 计量 | 估值技术 | 金额(万元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筠元智能 B 轮优先股 | 第三层次 | 持续 | 近期交易价格法(B轮融资价格) | 1,200.00 |
| 清和转债(仅披露) | 第一层次 |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| 活跃市场报价(深交所收盘价) | 148,933.20 |
| ⋯ | ||||
| 港币远期(6 月 30 日) | 第二层次 | 持续 | 远期汇率折算(即期汇率+远期点) | −31.80 |
| 老厂区(6 月 30 日) | 第二层次 | 非持续 | 已签约的第三方交易价格 | 9,517.65 |
林舒先在最后一行画了个圈:老厂区 6 月 30 日是按账面价值 0.62 亿元 记的,表上那个 0.95 亿元 只是减值测试里的“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”,它从来没有按公允价值计量过,不该进这张表(第 4 节)。然后她在第一行停住了。1,200,000 股,每股 10.00 元,1,200 万元。这个数是 6 月客户融 B 轮时的价格,半年过去了,一分没动。
陈国栋端着茶杯过来,看了一眼那一行。
这个价,是谁的价?
B 轮投资人的价。6 月他们按这个价投的钱。
那是 6 月的价。年末要是有人来买,还肯不肯出这个价?公允价值不是我们觉得它值多少。
他走了。林舒在差异本上写下:
优先股:6 月的价,年末还算数吗?谁会买,在哪儿买?
转债:附注写的是整张债的收盘价。账上那半是负债,可比的数是哪一个?
公允价值是市场上的参与者在今天有序出售时肯付的价,不是公司自己觉得它值多少;市场给的信息越少,读者就越要看清楚输入值。资产和债务不用钱来换的时候,公允价值往往决定了怎么记账。
你有一辆旧自行车,骑了三年,你很喜欢它:车座调得正合适,车筐是你自己装的。它对你值多少?大概比新车还贵,因为换一辆新的还得重新调。
可要是问“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”,答案在二手车市场上:明天把它推到二手车行,懂行的买家,不急着买,你也不急着卖,他肯出多少。你装的车筐,他未必要;你不舍得,他不管。
你急着搬家,三天之内必须出手,只卖了正常价的一半。这一半的价,是不是它的公允价值?
不是。公允价值假定的是有序的交易:有正常的时间让买家看到它、比较它。三天内甩卖是被迫的交易,那个价说的是你急,不是车值多少。反过来,你心里那个“比新车还贵”的价,也不是公允价值:那是它对你的价值,别人不会为你的习惯付钱。
管公允价值的是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。它不规定哪样东西要按公允价值记,那是别的准则的事;它只规定,一旦要用公允价值,怎么量、怎么披露。按下面几步走:
这几步里,哪一步最依赖管理层自己的判断?
第四步,尤其是第三层次:没有市场报价,输入值是自己估的。林舒桌上的优先股就是这一类。第二步也有判断:一家公司能进入的市场,可能和别家不同,主要市场选哪一个,价就不一样。
林舒先把马骁叫来,问他优先股的来历。
筠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机器人那边的客户,买了 3,000 万元 的货,加增值税 390 万元。其中 1,200 万元 用它自己的 B 轮优先股抵,剩下 2,190 万元 付现金。
优先股按什么价入账?
按 B 轮的价,每股 10.00 元。B 轮投资人就是按这个价买的。
如果我们手里这 1,200,000 股今天要卖,买家是谁?
……别的创投吧?
马骁的回答对了一半。准则给公允价值下的定义,要回答的正是“谁来买”: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条 “公允价值,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,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。”
一句话里四个要素:
还有一个前提:量的是什么。准则说的计量单元,“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七条),由要求用公允价值的那条准则定。金融工具准则按单个工具量:每一股按每股的价格乘股数,不因为清和一次持有 1,200,000 股就打一个“大宗折扣”。准则写明了:“企业不应当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二条)。第 45 章第 6 节讲过另一面:原来那 30% 的港湾股权,计量单元是一整块,控制权溢价可以算。
主要市场和最有利市场,差在哪里?假如一台二手设备在两个市场都有成交(示例):
| 市场 | 成交价 | 交易费用 | 运到那里的运费 | 到手净额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甲市场(成交最多) | 100 | 6 | 4 | 90 |
| 乙市场 | 105 | 10 | 3 | 92 |
公允价值是多少?分两种情况:甲市场是这台设备的主要市场;两个市场都算不上主要市场。
有主要市场,就按主要市场的价:甲市场成交价减运费,96 万元,交易费用不扣。没有主要市场,先用到手净额(扣交易费用和运费)挑出最有利的市场,是乙;挑出来以后,公允价值还是按乙市场的价减运费,102 万元,交易费用照样不扣。交易费用只用来挑市场,不用来量价格。
另一份材料是老厂区。它的价格依据是合同价,不含增值税 1.05 亿元。买方苏州棠溪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是国有全资的城市更新公司,和清和没有关联关系;从签约到过户三个月,有评估、有备案、有共管账户(第 49 章)。这就是一笔有序交易:不急、不相关、双方都知道自己在买卖什么。
买方委托的评估报告给的数是 1.06 亿元,比成交价高 119 万元。哪个是公允价值?
评估值和成交价不一样,公允价值该取哪一个?
取成交价。评估报告是一位专家对“市场会出多少”的估计,成交价是市场真的出了多少:一个独立的买家,在有序的交易里,签了字。准则要的是参与者肯付的价,能观察到的实际交易,比专家的估计更直接。评估报告在这里是旁证:两个数只差 1.1%,说明成交价不离谱。
公允价值要解决的问题是:两家公司持有同样的东西,记的数应该一样。要是允许每家按“对自己值多少”记,乐观的公司记得高,保守的记得低,报表就没法比。站到市场参与者的位置上,用的是大家都能看到的假设,这个数才和持有者是谁无关。代价是:市场参与者是一个假想的人,市场不活跃时,“他会出多少”还是要靠估(第 3、4 节)。
优先股 6月30日入账,1,200 万元,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,贷应收账款(第 28 章第 5 节)。
税法不认公允价值的升降,优先股的计税基础是取得时的价,卖掉时才算所得(第 68 章)。
会计估计的审计:价格从哪里来,那一轮融资是不是真的、是不是公平交易,第 93 章讲。
私募股权的转让,受投资协议里的优先购买权、共售权约束;这些限制如果跟着股份走,是资产的特征,定价要考虑。
何嘉朗看到第三层次的数,先打个折扣再用:不是不信,是知道这个数背后没有一个能随时卖掉的市场。
6 月 30 日清和收下优先股,按每股 10.00 元记了 1,200 万元。如果财务部请估值师用模型一算,说每股值 11.50 元(示例),清和能不能当天就记 180 万元 的利得?
不能。第一天的差额要进利润,公允价值得来自活跃市场的报价,或者只用可观察数据的估值技术。一个靠不可观察输入值的模型给出的高价,差额要递延,不能当天进利润。更何况,B 轮投资人刚按 10.00 元真金白银地买了,这个价比模型更有说服力。
买进的价和卖出的价,是两件事:“交易发生在关联方之间”是公允价值,买进时付的是进入价格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六条)。多数时候两者相等:你在市场上买,卖家也在同一个市场上卖。准则列了四种可能不等的情况:
四种例外,一种也没有
不等的时候怎么办?公允价值准则自己的规定是:其他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、交易价格又不等于公允价值的,“企业应当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”,除非其他准则另有规定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七条)。金融工具准则就“另有规定”:“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”,只有公允价值依据的是活跃市场的报价、或者只用了可观察数据的估值技术,差额才确认为利得或损失;用其他方式确定的,差额递延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三十四条)。
假如一家公司从一位急于套现的老股东手里,买下另一家非上市公司 5% 的股份(示例):老股东要在月底前还一笔借款,开价比同期另一笔转让低了三成。买方能不能把“便宜”的那三成当天记成利得?不能。被迫的交易,价格本身就不代表公允价值;能不能把差额记进利润,又要回到金融工具准则那一条:要是买方的公允价值只是自己估的(第三层次),差额递延,以后随着能观察到的数据出来,再一点点进利润。准则这样设计,是为了不让任何人靠“我觉得我买便宜了”在第一天造出利润。
接着上面那个 180 万元 的示例。它不进第一天的利润,挂在账上,作为这批股份账面价值的调整。以后什么时候释放?金融工具准则的意思是,随着让市场参与者定价的因素出现,比如时间推移、可观察的数据出来,才逐步确认。假如两年后被投资方上市,股份有了第一层次的报价,剩下的差额就一次进利润:那时的价是市场给的,不再是模型给的。
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都同意的数,它是市场在那一刻最直接的证据。要推翻它,证据得比它更硬:一个活跃市场的报价可以,一个自己搭的模型不行。第一天的利得,是管理层最容易“做”出来的利润,因为模型的每一个假设都可以调。这一条规矩,把利润的来源从模型挪回到市场。
收下优先股,按公允价值 1,200 万元 入账,没有第一天的利得。
以非货币资产收货款,税上视同按公允价值收款,优先股的计税基础也是 1,200 万元,账税一致,没有暂时性差异(第 43 章)。
同一轮的外部投资人是谁、出了多少钱、条款和清和这批有没有不同;只有清和一家按这个价“投”,这个价就不能算外部证据。
优先股的权利写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里:清算优先、回购、反稀释。这些权利让它不同于普通股,也是估值的输入值。
第一天没有利得,何嘉朗放心;他担心的是以后:这笔股份的升降会进利润,而且是非经常性损益(第 6 节)。
准则只认三种办法:“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、收益法和成本法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八条)。清和这一年,三种都用到了:
用相同或类似资产的价格和交易信息来估。
清和的优先股:拿同一轮 B 轮融资的价,每股 10.00 元。
痕迹:价格从一笔真实的交易里来
把未来的金额折成一个现值。
港币远期:财务部拿当天的即期汇率比锁定的汇率,算出这张单子亏多少,6 月 30 日是 −31.80 万元(第 40 章第 4 节)。附注草稿写的是“即期汇率 + 远期点”,下面细说。
痕迹:输入值是银行间的即期汇率
反映重置这项资产的服务能力现在要花多少,一般是现行重置成本减去损耗。
东莞港湾的厂房设备:购买日评估增值 4,000 万元,就是这样估出来的(第 45 章第 3 节)。
痕迹:重置成本,再按新旧程度打折
用哪一种、用几种,看手里的数据。用了多种的,要比较结果,选“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”的那个。估值技术一经选定不能随便换;换了,“作为会计估计变更”处理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一条),不追溯。
方法之外,是喂给方法的数:“应当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”,只有拿不到或者拿不到不切实际时,才用不可观察的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九条)。远期的输入值是即期汇率 0.91613 和远期点 -0.00120,银行间市场每天都有,谁都能查到。优先股的输入值是 6 月的融资价:它曾经是可观察的,可到了 12 月 31 日,它是一个半年前的、私下谈的价,还能不能代表年末,要判断。
这是陈国栋那句话的落点。准则对这种情况有一条专门的话:用交易价格初始计量、以后用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技术重估的,先要校准,“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条);以后每次重估,都要反映计量日能观察到的市场数据。
所以“最近一轮融资价”这个方法本身没问题,问题是它有保质期。林舒列了要问财务部的几件事:
如果这几样都“没有变化”,半年前的价可以接着用,可附注里要写明用的是什么价、为什么还用它。如果有一样变了,就要调:假如 2027 年它按每股 7.00 元融了下一轮(示例),清和这批的公允价值就少 360 万元,进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。
校准的意思,可以用一个示例看清楚。假如财务部 6 月用可比公司法给优先股建了一个模型,参数调到恰好算出每股 10.00 元,和 B 轮的价一致:这就是校准。到年末,模型里别的参数不动,只把可比公司的估值换成年末的数。假如可比公司的估值半年里平均跌了 15%(示例),模型给出每股 8.50 元,公允价值少 180 万元,进 2026 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。
财务部说:“可比公司跌了,可我们这家客户没融新一轮,价还是 10.00 元。”这个说法站得住吗?
站不住。“没有新交易”不等于“价格没变”。校准的用处,正是让模型在没有新交易的时候也能跟着市场走:第一天对准交易价格,以后让可观察的数据(可比公司的估值)带着它变。年末不用新的可观察数据,等于把 6 月的价冻住了,准则要的是计量日的价。
第 40 章第 4 节留下一个尾巴:附注草稿里,远期的估值技术写的是“远期汇率折算(即期汇率+远期点)”,可 6 月 30 日账上那个数,是只用即期汇率算的:港币名义金额乘当天即期汇率,减去锁定的人民币金额。把签约时的远期点按剩下的天数折进去(不折现),那天的价值约 −32.69 万元,比账上的 −31.80 万元 多亏 0.89 万元。
差额不到一万元,层次也没变,两个输入值都看得到,仍是第二层次。林舒还要不要管?
要管,但管的是文字,不是金额。附注里写的估值技术,必须是实际用的那一个:要么把附注改成“按即期汇率折算”,并说明没有考虑剩余期间的远期点;要么让财务部按剩余期间的远期汇率重估、把账改过来。金额小可以不调账,写错了方法不行,读者会照着附注的方法去理解这个数。
三种办法对应买家脑子里的三个问题:别人买类似的东西花了多少?这东西以后能带来多少钱?重新弄一个要花多少?一个理性的买家会问全这三个问题,估值技术只是把它们写下来。让可观察的输入值优先,是因为它们不归持有者管:汇率谁也改不了,可一个“预期增长率”,填多少都说得出理由。
年末重估没变,没有分录;以后价格变了,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。
公允价值的升降,税上一律不认,等卖了再算(第 68 章)。
利用估值专家的工作:专家是谁、独立不独立、模型和输入值怎么来的,第 93 章讲。
私募股权的转让常常要其他股东同意,这让“出售”本身变难,也是价格要考虑的限制。
何嘉朗对远期的估值不怀疑,对优先股的估值打问号:他知道这个行业在 2026 年底估值变动大,一个半年没动过的价,最可能的方向不是往上。
回到开头那张表。B 轮融资价是一个真实的成交价,为什么优先股排在第三层次,而不是第二层次?
因为决定层次的,是对整个计量有重要意义的那个输入值,而且看最低的那一层。融资价本身来自一笔交易,可它是非上市公司、一对一谈判、半年前的价;要用它代表年末,还得判断“这半年没有变化”、优先股条款值多少。这些判断都是不可观察的,而且对结果影响很大,于是整体落在第三层次。
准则把输入值分成三层。第一层次是“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”;第二层次是除此以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;“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四条)。一个计量落在哪一层,“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四条),看的是输入值,不是估值技术本身。
照这个标准,开头那张表:
层次越低,读者越要知道数是怎么来的。准则把披露分了两类:“区分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三条)。优先股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按公允价值量,是持续的。非持续的,是只在特定情况下按公允价值记的那一次:第 49 章第 2 节的示例里,价格只有 0.50 亿元,老厂区划分那天就要减记到 0.49 亿元,那一天的资产负债表上它就是按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列的,附注要按非持续的第二层次计量披露,写明为什么按公允价值计量。清和实际的价格高得多,账面价值更低,就不进这张表。持续的第三层次计量,附注至少要有:
清和的草稿把三样都写了:
| 项目(万元) | 金额 |
|---|---|
| 期初余额 | 0.00 |
| 本期增加(以货款债权取得) | 1,200.00 |
|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| 0.00 |
| 出售 | 0.00 |
| 转入、转出第三层次 | 0.00 |
| 期末余额 | 1,200.00 |
林舒在这张表旁边批了一行:“估值流程”那一项是空的。谁做的估值,谁复核,多久做一次,草稿里没有写。
半年末的底稿有 4 行,年末只有 2 行。少掉的两行,原因不一样。老厂区那一行本来就不该在(上一段)。远期 7 月交割了,它离开是因为结算,不是“转出第二层次”:在调节表里要是有,也该记在“结算”那一栏,不是“转移”那一栏。层次之间的转移,说的是同一项资产还在、可它的输入值变了。附注把两件事混在一起,读者会以为市场变得不透明了。
转债在账上按摊余成本记,可附注里要写它的公允价值。准则对这一类的要求轻一些:“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各组资产和负债”,披露层次和估值技术,不用披露第三层次的估值流程和量化输入值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八条)。它的数,第 6 节细看。
同样叫“公允价值”,一张国债的收盘价和一份非上市公司股份的估值,可靠程度差得远。层次把这个区别交给读者:第一层次的数,你可以自己去交易所查;第三层次的数,你只能看公司怎么说。准则的回应是,越往下,公司越要把自己的假设摊开给你看。它不能让第三层次的数变准,只能让读者知道它有多不准。
层次本身不产生分录,它是附注。
没有影响。
每一项归到哪一层,审计师要独立判断;第三层次的估值流程和敏感性,审计师会逐项核对(第 93 章)。
年报附注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适用证券法的信息披露义务(第 13 章)。
何嘉朗算清和的净资产时,会把第三层次的 1,200 万元 单独拎出来,打一个折。
老厂区那份材料里,有一页林舒看了很久:
买方想做什么,不等于市场参与者能做什么
买方是一家城市更新公司,它买这块地,多半不是为了接着开工厂。要是这块地能改成住宅或者商业,价格会高得多。那公允价值该按工业地算,还是按“将来可能的住宅地”算?
准则的回答是: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,要考虑市场参与者“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九条)。最佳用途不是任何一种想得到的用途,它要同时过三道关:“法律上是否允许、实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财务上是否可行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条)。
用三道关过一遍老厂区“改成住宅”这个用途。卡在哪一道?
卡在第一道,法律上是否允许。这块地是出让的工业用地,要改用途,“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”,还要重签出让合同、补交出让金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八条)。6 月 30 日规划调整没有批,市场参与者不能假定它会批。实物上可能(拆了重盖),财务上也许可行,可第一道没过,后面就不用看了。最佳用途就是现状的工业用途。
“通常情况下,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现行用途可以视为最佳用途”,除非市场因素表明别的用途能让价值更高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一条)。这个推定是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说的,不是从持有者的角度:清和自己早就不用它了,可这不影响“工业用途”是市场参与者眼中的最佳用途。
要是规划已经批了呢?那最佳用途可能就是住宅,公允价值按住宅地估,减值测试和附注里用的那个公允价值会更高;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,附注还要说明“当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与其当前用途不同时”的事实和原因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四条第(八)项)。清和的利得不会因此变:利得是实际收到的价减账面价值,和测试里用哪个公允价值无关。至于这块地的价,城市更新公司肯出 1.05 亿元,里面有没有一点“赌规划会批”的成分?可能有。可它是一个独立买家在有序交易里出的价,市场参与者的预期本来就在价格里,清和不必、也不能把它拆出来。
老厂区的成交价 1.05 亿元,比评估值 1.06 亿元 低 119 万元。评估是按工业用途做的;买方是城市更新公司,它心里多半有一个“将来能改”的盘算。要是它相信规划会批,它应该愿意出得比工业地价高才对;实际上它出得略低。这说明两件事:市场参与者并没有把改规划的可能当成定数;这块地的公允价值,按现状用途估是站得住的。审计师不需要替买方猜心思,只需要确认两个独立的证据(评估和成交)指向同一个方向。
最佳用途还要回答一个问题:这项资产是单独卖最值钱,还是和别的资产一起卖最值钱?准则把这叫估值前提:组合使用价值最大的,公允价值是“将其出售给以同样组合方式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”的价格,并假定那个买家能拿到组合里的其他资产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二条)。
东莞港湾的厂房设备就是这一类(第 45 章第 3 节)。单独一台传感器标定设备拆下来卖,二手市场上不值几个钱;放在整条产线上、和厂房一起用,它的价值是重置这条线的成本。评估师用成本法估出 4,000 万元 的增值,背后的前提就是“组合使用”。
要是允许持有者按“自己打算怎么用”来定价,一个打算闲置的仓库就可以记得很低,一个打算开发的地块就可以记得很高。站到市场参与者的位置上,同一块地在谁手里都是同一个价。法律上是否允许这一关,又防止了另一头:不能拿一个还没批的规划,把今天的价往上抬。
最佳用途本身不产生分录;它决定公允价值的数,进而决定持有待售时要不要减值、购买日的资产记多少。
土地增值税按实际成交价和扣除项目算,和会计上的最佳用途无关(第 76 章)。
最佳用途的判断要有法律依据:规划文件、出让合同里的用途条款、政府的批复。
改变土地用途要批准、重签合同、补出让金;没有批准,市场参与者不能假定它。
何嘉朗会想:清和账上还有没有别的“隐藏的地价”?新厂区的土地按成本记,要是周边地价涨了,这一块在报表上看不见,只在卖掉的那一天出来(第 49 章)。
开头那张表上,转债的公允价值是 14.89 亿元:2026年12月31日深交所的收盘价 124.111 元(每百元面值),乘 12.00 亿元 的面值。
| 项目 | 6 月 30 日 | 12 月 31 日 | 2月25日 |
|---|---|---|---|
| 收盘价(每百元面值) | 123.813 | 124.111 | 130.160 |
| 纯债价值(每百元面值) | 92.288 | 94.510 | 94.773 |
| 整张债的公允价值(万元) | 148,575.60 | 148,933.20 | — |
| 账上的负债部分(万元) | 109,836.60 | 111,915.20 | — |
准则怎么量负债的公允价值?它假定“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,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三条):不是“现在还清要多少钱”,而是“请别人接手这笔债,要付他多少”。没有这笔负债本身的报价,但有人把它当资产持有的,就“从持有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角度”,用那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定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四条第(二)项)。转债正是这样:它在交易所里有人买卖,持有人那一边的价,就是清和这一边的公允价值。
年末公允价值 14.89 亿元,账上的负债 11.19 亿元,差了 3.70 亿元。这个差,是不是说明清和的负债记少了?
不是,两个数量的不是同一样东西。收盘价是整张转债的价,里面包括转股权:年末股价 29.60 元,转股价 31.79 元,股价只比转股价低 6.9%,离 2032年3月15日到期还有 5.2 年,这份权利很值钱。账上的负债只是“债”的那一半,转股权在所有者权益里(第 37 章)。拿负债那一半比,更接近的是纯债价值:94.510 元乘面值,约 11.34 亿元,和账上的数差得就不多了,差在利率:账上用的是发行时的实际利率,纯债价值用的是今天的。
这就是林舒差异本上的第二行。附注按准则写整张债的收盘价没有错,它是第一层次;可读者会拿它去比账上的负债。林舒建议附注加一句:收盘价包括转股权,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约为纯债价值,是用可观察的利率估的,第二层次。
负债的公允价值,“应当考虑不履约风险”,包括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五条)。接手一笔债的人,会按欠债人还不还得起来要价。
这带来一个怪现象。假如清和把一笔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(示例;指定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,比如能消除会计错配,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二十二条),后来清和的评级下调了。债券的市场价跌了,清和这一边的负债也变小,账上就多出一笔利得:公司越不行,越“赚钱”。金融工具准则把这一块单独挑出来:“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”那部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,不进利润,终止确认时转入留存收益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六十八条)。清和的转债按摊余成本记,不碰这个问题;外面的分析师读别的公司报表时,看到“自身信用风险”那一行其他综合收益,就知道是这回事。
用一个示例把这个怪现象算出来。假如一家公司把 1.00 亿元 的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,久期约 4 年;这一年市场利率不变,公司的评级下调,信用利差扩大 1%(示例)。债券价格大约下跌久期乘利差的变化,4%,负债的公允价值少了约 400 万元。这 400 万元 全部来自自身信用的变化,按金融工具准则进其他综合收益;要是同一年市场利率也变了,利率引起的那部分照常进利润,两部分要拆开算。
港币远期是和一家银行签的一张单子,6 月 30 日估值 −31.80 万元,是负债。银行的估值里,也有一点信用调整:清和不还的风险。只有一张,就一张一张地量。
假如清和和同一家银行签了十几张不同期限的远期,有的是资产、有的是负债,全在一份净额结算协议下面,按净敞口管理(示例)。准则允许它“以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为基础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”,按净头寸的价格量整个组合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八条)。条件是三个,第一个就是“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”,还要按净敞口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、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按公允价值量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九条)。这是一个“例外”:按单张量再加起来,会把组合内部互相抵掉的风险算两遍,按净额量更接近银行真正的价。它只管计量,不改列报:资产负债表上能不能抵销,另有准则(第 39 章)。
清偿是欠债人和债主之间的事,价格可以私下谈;转移是把这笔债交给市场上另一个人承担,他要的价就是市场的价。从“转移”看,负债和资产用的是同一套逻辑:都是市场参与者肯出(或要求)的价。代价就是自身信用那个怪现象,准则只能用“挪到其他综合收益”来补。
清和的转债按摊余成本记,公允价值只披露,没有分录;远期在 7 月交割前每月按公允价值重估(第 40 章)。
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,税上不认。
附注里写的是整张转债的收盘价,要说清楚它包括转股权;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,用纯债价值估。
转债持有人的权利写在募集说明书里:转股、回售、赎回。这些权利让它的价不同于普通债券(第 13 章第 4 节)。
何嘉朗的基金盯着的就是这张转债。他看收盘价 130.160 元,再看纯债价值,两者之差是他为转股权付的钱。
清和的电子水泵产线 2015 年投用,原值 20,000 万元,2025 年已经提足折旧,账上只剩残值 1,000 万元。汽车热管理的生意在缩,这条线开工不足。假如一家供应商愿意拿一台用过的充磁设备来换(示例):清和的线,二手商报价 1,500 万元;供应商的设备,同类二手设备成交价 1,800 万元;清和补 300 万元 现金。充磁设备是做机器人关节电机用的。
清和没收一分钱,账上会不会出现一笔利得?先猜,再看。
会,前提是这笔交换有商业实质,公允价值又能可靠计量。那样,换出去的线按公允价值 1,500 万元 “卖掉”,账面价值 1,000 万元,利得 500 万元;换进来的设备按 1,500 万元 加补价 300 万元 入账。没有商业实质,就没有利得。
准则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是“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。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(即补价)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二条)。货币性资产是现金和“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”,比如应收账款;其余都是非货币性的。
补价要“少量”。清和这一笔,补价是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 16.7%。多少算少量,准则的条文只写了“少量”,比例的界线写在应用指南里;那是一本印出来的书,本书在财政部网站上没找到它的原文,不印那个数。补价占了大头,这就是一笔买卖加一点以物抵价,按买卖记。
还要排除几种:“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的”适用收入准则;涉及企业合并、金融资产、租赁的部分,各回各的准则;和股东以股东身份做的、或同一控制下实质是分配或投入的,“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三条第(五)项)。第 44 章第 2 节那个示例:清和拿一条旧测试线换一家公司的股权、成为联营企业,长期股权投资本身就列在非货币性资产里,不是企业合并,在本准则的范围内: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也把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投资,交给这一条准则定初始成本。换出那条测试线产生的利得,在清和的报表里还要按持股比例抵掉清和自己那一份,第 44 章第 2 节讲过这一步。
走公允价值那条路,要同时满足两条: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”,以及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;两边都能可靠计量的,“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”,除非换入的更可靠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六条第二款)。
商业实质怎么判断?两个测试,满足一个就算: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“在风险、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”;或者使用换入资产的现金流现值和继续用换出资产不同,“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七条第(二)项)。水泵线挣的是汽车厂的钱,一年比一年少;充磁设备挣的是机器人关节的钱,往上走。风险、时间和金额都不一样,有商业实质。
分录(万元,含增值税;二手设备按一般计税,13%):
利得放在“资产处置收益”:报表格式写明,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”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这一行(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9〕6号)附件2二(二)8)。
企业所得税不看商业实质:“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”,视同销售、转让财产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)。所以税上,水泵线按 1,500 万元 卖掉了,利得 500 万元 要交所得税 75 万元;换进来的设备计税基础是它的公允价值。增值税也一样,两边各开一张票。
走公允价值那条路,账税一致。走账面价值那条路(没有商业实质),账上没有利得,税上照样有;换进来的资产账上 1,300 万元,计税基础 1,800 万元,差额 500 万元 是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,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万元(第 42 章):今天先交的税,以后从更多的折旧里扣回来。
没有这道关,两家公司可以互相交换差不多的资产,各自按一个抬高了的“公允价值”记利得,谁的现金都没多一分,利润却都多了。商业实质问的是:这次交换改变了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吗?没改变,就只是换了个标签,不能造出利润。弱点在于第二个测试要用企业自己的现值,判断的空间不小。
有商业实质,按公允价值,换出资产确认损益;没有,按账面价值,不确认损益。
所得税视同销售,增值税两边各是一笔销售;账上不确认的利得,税上照交,记递延所得税资产(第 68 章)。
商业实质的判断依据;两边的公允价值从哪里来(第 3 节);对方是不是关联方(关联方之间“换”出来的利得,最要小心)。
交换就是两份买卖合同,所有权按各自的交付或登记转移。
交换出来的利得是非经常性损益,何嘉朗照样拿掉;他还会看现金流量表:换来的设备没花多少现金,资本开支看起来就低了。
清和的应收账款里,逾期一年以上的那一行,第 39 章看过:全额计提了坏账,账面价值是零。其中最大的一张汽车热管理客户的发票,2022年6月22日开的,899.17 万元,一直没收回来;这家客户是谁、为什么不付,第 91 章会讲到。
假如 2027 年年中,这家客户提出一个方案(示例):现金付 30%,再拿它自己的股份抵一部分,股份的公允价值约为欠款的 10%,其余免掉。
准则的定义:“债务重组,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,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,就清偿债务的时间、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二条)。清和和这家客户,就是原来那两方,重新约定了清偿的金额和方式,算。
定义里有没有要求债务人“发生了财务困难”、债权人“作出了让步”?
没有。2019 年修订后的会计定义里,这两个条件都不见了:只看是不是原来那两方、是不是重新约定了还法。哪怕债务人没困难、债权人也没吃亏,比如提前用股份把钱还了,也是债务重组。可企业所得税还是老说法:“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”,债权人就债务作出让步(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59号)第一条第(二)项)。会计和税在这里用的不是同一个定义。
重组一般有三种方式,可以组合:以资产清偿;“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”;修改其他条款,比如减本金、降利息、延期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三条)。本例是现金加股份的组合。债权债务本身必须是金融工具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二条第二款);“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”适用企业合并准则;双方是股东和公司、以股东身份重组的,按权益性交易处理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四条第(三)项)。
债权在什么时候终止确认,按金融工具准则:债权的合同权利了结了,就拿掉它。收到的东西怎么记,准则分两步:受让的金融资产(现金、股份)按金融工具准则先确认;受让的非金融资产(存货、设备)按“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”加相关税费作成本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六条,组合方式见第九条)。差额呢:“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,应当计入当期损益”。
清和放弃的债权,公允价值就是它换来的东西:现金 269.75 万元 加股份 89.92 万元,合计 359.67 万元。债权的账面价值是零:原值 899.17 万元,坏账准备也是 899.17 万元。
一张早就“死”了的发票,收回 40.0%,账上就多出 359.67 万元 的收益。它进投资收益里“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”那一行,报表格式说它反映“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”(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9〕6号)附件2二(二)5)。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,以后的升降进利润,又是第 1 至 4 节那一套。
要是清和收到的不是股份,而是对方的一批存货(示例),存货的成本就是“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”加运输、装卸等直接费用,不是存货自己的标价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六条)。要是只是改了条款(减本金、延期),债权人按金融工具准则重新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八条)。
同一笔重组,换到对方的账上。它欠的是 899.17 万元,付了现金,发了股份。准则对债务转为权益的规定是:“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”,不能可靠计量的,按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;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和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差,进当期损益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一条)。
这笔 539.50 万元 准则只说进当期损益,没有指定科目;这里按常见的做法记在投资收益。要是对方拿一台设备抵债,就是“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”一并进当期损益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条):一个差额,不再拆成“设备的处置损益”和“债务的重组损益”两段,因为准则拿设备的账面价值,而不是它的公允价值,去冲债务。这个差额落在利润表的哪一行,准则没写;写明科目的是它的应用指南,那是一本印出来的书,本书在财政部网站上没找到原文,不印科目名。第 7 节那一条报表格式说的“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”,发布在 2019 年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之前,不拿来回答这个问题。
两边加起来:清和的收益 359.67 万元,对方的收益 539.50 万元,合计正好等于欠款。这不是巧合:清和的坏账早就记过了,现在收回一部分;对方的欠款一直挂着,现在免掉一部分。
税上的算法完全不同。清和的坏账准备在税前没扣过,这笔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还是 899.17 万元。按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,“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(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59号)第四条第(二)项):税上清和亏了 539.50 万元,可以按资产损失的规定扣除(第 68 章、第 80 章)。账上是一笔收益,税上是一笔损失,因为两边的起点不一样:账上从零开始,税上从全额开始。原来为这笔坏账准备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,这一天也一起转回。
2019 年以前,重组的会计和“让步”绑在一起,看的是债务人有没有困难、债权人让了多少。修订以后,准则只问一件事:原来那张债权,换成了什么?换来的东西按公允价值记,放弃的债权和它的账面价值之差就是损益。这和第 7 节的交换一个道理:不管用什么换,都按换来的东西值多少算。弱点也一样:换来的是一家困难公司的股份,它值多少,往往是第三层次的估计。
清和收到现金和股份,转销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,差额进投资收益;对方转销应付账款,确认股本,差额进损益。
债权人按收到的清偿额低于计税基础的差确认损失;债务人确认重组所得(第 80 章)。
股份的公允价值怎么定(第 3、4 节);协议是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,有没有附带的回购或补偿安排(第 93 章)。
协商的重组是合同;法院裁定的重组,走破产法的重整程序,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(第 17 章)。
一笔旧坏账收回来变成收益,何嘉朗会把它放进非经常性损益;他更关心的是这家客户还能不能接着买清和的东西。
年末,优先股的价没动,账上没有分录。三栏里哪一栏最“空”,哪一栏最“满”?
分录那一栏最空:没有分录。分析师那一栏最满:一个半年没动的第三层次价格,一个人形机器人行业的初创公司,一笔明年随时可能进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。
分录:年末公允价值仍为 1,200 万元,公允价值变动为零,没有分录。
假如下一轮按每股 7.00 元融资(示例):
税务: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税;计税基础 1,200 万元,卖出时按卖价减计税基础交所得税。示例那笔变动会产生一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,按 15%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。
分析师:第三层次 1,200 万元,金额不大;何嘉朗关心的是它的方向。以后的升降进利润,属于非经常性损益(解释性公告第1号(2023年修订)三(三)),他照例从核心利润里拿掉。
三套准则里,哪一块的差别最大:公允价值计量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、还是债务重组?
债务重组。公允价值计量三套基本一致,中国准则就是参照国际准则写的;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都看商业实质;债务重组只有中国准则有一条单独的准则,国际准则放在金融工具里,美国准则近年改了做法。
定义、层次、最佳用途、负债的“转移”假设,三套基本一致。差别在披露的细节和个别的豁免。
痕迹:基本一致
中国准则有单独一条准则,补价“少量”才算;国际准则散在不动产、厂场和设备等各条准则里,都看商业实质;美国准则也有专门的规定。
痕迹:都看商业实质
中国准则单列一条,2019 年起不看“困难”和“让步”;国际准则放在金融工具里,看是否终止确认、修改是否实质性;美国准则取消了债权人一侧的专门规定。
痕迹:差别最大
| 企业会计准则(CAS) |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 |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(US GAAP)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公允价值的定义 | 脱手价格,市场参与者,有序交易 | 基本一致 | 基本一致 |
| 层次与披露 | 三个层次,第三层次要调节表和敏感性 | 基本一致 | 基本一致 |
| 第一天的差额(金融工具) | 只有报价或可观察输入值才进利润,否则递延 | 基本一致 | 没有同样的一般禁止,看具体准则 |
|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| 单独一条准则;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可靠,按公允价值 | 散在各准则里,同样看商业实质 | 专门的规定,同样看商业实质 |
| 债务重组 | 单独一条准则;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进损益 | 按金融工具:终止确认,修改是否实质性 | 债权人一侧取消了问题债务重组的专门会计 |
国际准则的内容是转述;美国准则的条文本书没有读到原文,只写方向,不写段落号。
1. 层次的判定。一个计量用到输入值 \(x_1,\dots,x_n\),层次为 \(L_i\in\{1,2,3\}\)。只看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那些(集合 \(S\)):
\[ \text{层次} = \max_{i\in S} L_i \]
“最低层次”就是编号最大的那个。
2. 敏感性。优先股 \(FV = N\times p\),\(N\) = 1,200,000 股,\(p\) = 10.00 元;\(p\) 变动 \(\pm10\%\),\(\Delta FV = \pm 0.1\,N p\) = 120 万元。
3. 远期的价值(简化)。名义金额 \(Q\)(港币),锁定汇率 \(F_0\),计量日即期 \(S_t\):交割前不考虑剩余远期点和折现时,\(V_t \approx Q\,(S_t - F_0)\)。清和 6 月 30 日 \(S_t - F_0\) = -0.00091,所以 \(V_t<0\),是负债(第 40 章第 4 节有完整算法)。
4.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。有商业实质:\(C_{\text{入}} = FV_{\text{出}} + B + T\),损益 \(= FV_{\text{出}} - CA_{\text{出}}\)。没有:\(C_{\text{入}} = CA_{\text{出}} + B + T\),损益为零(\(B\) 支付补价,收到补价时减去其公允价值)。多项换入按相对公允价值 \(FV_j/\sum FV_k\) 分摊。
5. 债务重组(债权人)。损益 \(= FV_{\text{放弃债权}} - CA_{\text{债权}}\),\(CA_{\text{债权}}\) = 原值 − 坏账准备。税上:损失 \(=\) 计税基础 \(-\) 收到的清偿额。
本章所有数字都由上面的代码从清和的模拟账套里读出。比如第三层次的合计和转债的两个数:
print(W(level3_total), Y(cb_fv), Y(cb_carry))1,200 万元 14.89 亿元 11.19 亿元
注会《会计》式的题目给出一组资产和负债的估值方法和输入值,要求判断属于哪一层次;给出一项非金融资产的几种用途和法律、实物、财务条件,要求判断最佳用途;给出两项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、公允价值和补价,要求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,按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写出双方的分录,或者把换入的多项资产分摊入账;给出一笔债务重组的方式和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,要求写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分录,算出各自的损益。
注会《税法》式的题目给出交换或重组的金额,要求算出视同销售或债务重组的应纳税所得额(第 68、80 章)。
CFA 一级是三选一的单项选择题;二级是案例题组,一段材料后面跟几道选择题。
“公允价值就是评估值。”评估值是专家对公允价值的估计;有可观察的成交价,成交价优先。老厂区的公允价值是成交价,不是评估值。
“公允价值是我们觉得它值多少。”是市场参与者肯出的价,与持有者是谁、打算怎么用无关。
“融过一轮,那个价就一直能用。”交易价格可以作为起点,可每个计量日都要看它还能不能代表当天。
“换来的资产一律按公允价值。”没有商业实质,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,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,不确认损益。
“没收现金,就不会有利得。”有商业实质的交换,换出资产按公允价值“卖掉”,有利得;税上更是视同销售。
“债务重组一定要债务人有困难。”2019 年以后的会计定义不要求;企业所得税的定义还要求。
“自己的信用变差,负债的公允价值会变大。”正相反,会变小;准则把这部分变动挪到其他综合收益。
练习 1(注会式,第 4 节)。把下列八项按第一、二、三层次归类,并说明理由:(1)深交所上市、当天有成交的一张可转债;(2)银行间市场有报价的人民币利率互换;(3)按最近一轮融资价估的非上市公司优先股,半年内没有新交易;(4)按即期汇率和远期点估的外汇远期;(5)一块持有待售、因价格低于账面价值而减记到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的工业用地,公允价值按已签约的第三方合同价;(6)一只因重大事项停牌、按停牌前收盘价调整后估值的股票;(7)按收益法估、关键输入值是管理层自己的五年预测的一项无形资产;(8)同一品牌的二手设备,按二手市场上同型号的成交价,再按使用年限做了大幅调整。
第一层次:(1),相同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未调整报价。第二层次:(2)(4),输入值都能从市场上观察到;(5),是这块地本身的可观察价格,但不是活跃市场的报价;它只因为减记才按公允价值计量,是非持续的计量。要是没有减记、按账面价值计量,它根本不进层次表。第三层次:(3),要判断这个价还能不能代表计量日,判断对结果重要;(6),停牌后的报价经过调整,至少降为第二层次,调整用的是不可观察输入值且影响重大的,落在第三层次;(7),管理层的预测是不可观察输入值;(8),“大幅调整”要是用的是不可观察的假设、对结果重要,就是第三层次,否则第二层次。
练习 2(注会式,第 2 节,若一家公司)。若一家公司按每股 10.00 元收下 100 万股非上市公司的股份,抵 1,000 万元货款,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。(1)当天估值师用模型算出每股 12.00 元,该公司能不能当天确认 200 万元的利得?(2)如果这批股份是从一位急于还债的老股东手里买的、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另一笔转让,交易价格还能不能当作公允价值?
(1)不能。模型用的是不可观察的输入值,第一天的差额要递延;只有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只用可观察数据的估值技术支持的差额,才能当天进利润。(2)不能直接当作公允价值:被迫的交易是交易价格不等于公允价值的情形之一。要另找证据(同期的另一笔转让、可比交易)确定公允价值;差额能不能进利润,再按上一问的规定判断。
练习 3(注会式,第 7 节,示例)。若一家公司用一条提足折旧的产线(原值 20,000 万元,账面价值即残值 1,000 万元,公允价值 1,500 万元),加付现金 300 万元,换入一台公允价值 1,800 万元 的设备。不考虑增值税,所得税税率 15%。(1)补价的比例是多少?(2)若有商业实质,写出分录,换入设备记多少,确认多少损益?(3)若没有商业实质,换入设备记多少?税上视同销售,这时要确认多少递延所得税?
(1)300 万元 ÷ 1,800 万元 = 16.7%,属于少量补价,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。
(2)借:固定资产清理 1,000 万元,累计折旧 19,000 万元;贷:固定资产 20,000 万元。借:固定资产(新设备)1,800 万元;贷:固定资产清理 1,000 万元,银行存款 300 万元,资产处置收益 500 万元。
(3)换入设备记 1,000 万元 + 300 万元 = 1,300 万元,不确认损益。税上换出资产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,换入设备的计税基础 1,800 万元;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 500 万元,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万元。
练习 4(注会式,第 7 节,若一家公司)。若一家公司用一栋楼(账面价值 5,000 万元,公允价值 7,000 万元)换入两项资产,公允价值 3,600 万元 和 2,400 万元,另收到现金补价 1,000 万元。不考虑税费。(1)补价比例是多少?(2)有商业实质时,两项换入资产各记多少?确认多少损益?(3)没有商业实质时呢?
(1)1,000 万元 ÷ 7,000 万元 = 14.3%。
(2)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收到的补价,6,000 万元,按两项的公允价值比例分:3,600 万元、2,400 万元;换出资产确认损益 7,000 万元 − 5,000 万元 = 2,000 万元。
(3)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,4,000 万元,按两项的公允价值比例分:2,400 万元、1,600 万元;不确认损益。
练习 5(注会式,第 8 节,若一家公司)。若一家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 899 万元,已计提坏账准备 719 万元。债务人以现金 270 万元 和自己的股份(公允价值 90 万元)一次了结全部欠款,股份由债权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。(1)写出债权人的分录,损益是多少?(2)写出债务人的分录,损益是多少?(3)税上,债权人这笔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是多少?可以确认多少债务重组损失?
(1)借:银行存款 270 万元,交易性金融资产 90 万元,坏账准备 719 万元;贷:应收账款 899 万元,投资收益 180 万元。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360 万元,减账面价值 180 万元。
(2)借:应付账款 899 万元;贷:银行存款 270 万元,股本及资本公积 90 万元,投资收益 539 万元。
(3)坏账准备在税前没有扣过,计税基础 899 万元;收到的清偿额 360 万元,债务重组损失 539 万元,按资产损失的规定扣除。
练习 6(CFA 式,三选一,第 6 节)。
一家公司把自己发行的一笔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。这一年市场利率不变,公司自己的信用评级被下调。按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,这一年:
A. 负债的公允价值上升,损失计入利润 B. 负债的公允价值下降,因自身信用变动的那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C. 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变,因为市场利率没有变
B。信用变差,持有人肯出的价下降,负债的公允价值随之下降,这本是一笔利得;为了不让“公司越不行越赚钱”,自身信用引起的那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,不进利润。
练习 7(注会式,多步案例,难于一般考题,第 1—4 节)。若一家高新技术企业(所得税税率 15%)在第 1 年 6 月 30 日按每股 10.00 元收下 1,200,000 股非上市公司的优先股抵货款,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,计税基础等于入账价值。第 2 年 6 月,被投资方以每股 7.00 元完成下一轮融资(下行轮);第 2 年年末估值仍按这一价格。第 3 年 9 月,被投资方上市,优先股按 1:1 转为普通股,第 3 年年末收盘价 16.00 元。第 4 年 3 月按每股 18.00 元全部卖出(不考虑交易费用和限售)。(1)每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和计入损益的金额。(2)每年属于第几层次?层次在哪一年转移?(3)第 2 年年末的递延所得税。(4)卖出那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。(5)四年里计入损益的合计,和税上的所得是否相等?为什么?
(1)第 1 年 1,200 万元,损益为零;第 2 年 840 万元,损失 360 万元;第 3 年 1,920 万元,利得 1,080 万元;第 4 年卖出,利得 240 万元。
(2)第 1、2 年第三层次(非上市、私下的融资价);第 3 年上市后有活跃市场的报价,第一层次,第 3 年从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,附注要披露转移的金额和原因。严格说,上市时优先股换成了普通股,是换了一样工具;写成第三层次减少、第一层次增加,同样可以,说清楚就行。
(3)账面价值 840 万元 低于计税基础 1,200 万元,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60 万元,递延所得税资产 54 万元(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)。
(4)卖价 2,160 万元 减计税基础 1,200 万元,应纳税所得额 960 万元,所得税 144 万元。
(5)相等,都是 960 万元。会计按公允价值一年一年地确认,税在卖出时一次确认;差额在中间几年表现为暂时性差异,最后归零。
回到陈国栋那句话:“公允价值不是我们觉得它值多少。”那它是谁的价?
市场参与者的价:独立、懂行、有能力也愿意交易的买家,在有序的交易里,今天肯付的价。清和的优先股,要问的是年末还有没有人肯按 10.00 元买;老厂区,问的是独立的买家实际付了多少;转债,问的是交易所里持有人今天的成交价。
三句话带走:
公允价值是脱手价格,看市场参与者、主要市场、有序交易;持有者自己的打算和习惯不算。非金融资产看法律上允许的最佳用途,负债看转移给别人要付多少。
先用可观察的输入值;层次由最低的重要输入值决定。第三层次要披露估值流程、期初期末调节和敏感性。
有商业实质的交换按公允价值,换出资产确认损益;没有就按账面价值。债务重组看债权换成了什么: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进损益。
术语对照
| 中文 | English |
|---|---|
| 公允价值 | fair value |
| 脱手价格 / 进入价格 | exit price / entry price |
| 有序交易 / 被迫交易 | orderly transaction / forced transaction |
| 主要市场 / 最有利市场 | principal market / most advantageous market |
| 市场参与者 | market participants |
| 计量单元 | unit of account |
| 市场法 / 收益法 / 成本法 | market approach / income approach / cost approach |
| 可观察输入值 / 不可观察输入值 | observable inputs / unobservable inputs |
| 第一、二、三层次 | Level 1, 2, 3 |
| 持续的 / 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| recurring / non-recurring fair value measurement |
| 最佳用途 / 估值前提 | highest and best use / valuation premise |
| 不履约风险 / 自身信用风险 | non-performance risk / own credit risk |
|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/ 补价 | non-monetary asset exchange / boot (monetary consideration) |
| 商业实质 | commercial substance |
| 债务重组 / 重组债权 | debt restructuring / restructured receivable |
| 以资产清偿债务 / 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| settlement with assets / debt-for-equity swap |
大纲对照
本章引用:财会[2014]6号 关于印发(修订)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的通知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七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二条第二、三款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六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七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三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十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四条第(六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四条第(七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二十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四十四条第(八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二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四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五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二十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六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—公允价值计量》第三十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二条第二款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三条第(五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六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六条第二款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七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七条第(二)项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十条第一项;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9〕6号)附件2二(二)8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五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十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第十三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二条;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59号)第一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二条第二款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四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四条第(三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六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九条;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9〕6号)附件2二(二)5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条;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59号)第四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第十五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;解释性公告第1号(2023年修订)三(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