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int(Y4(LOCKED), Y4(SPOT_COST), W2(-BASIS))3.2045 亿元 3.2000 亿元 45.43 万元
林舒 · 审计现场
2027年1月30日,苏州。港湾收购的底稿已经堆了半张桌子,林舒留到最后的,是一个很薄的文件夹:一张港币远期合约,和一页套期指定文件。做港湾长投和合并底稿的两位同事,都在同一行旁边打了问号。
指定日:2026年5月15日(与合约签订同日)
套期工具:向银行买入港币的远期合约,名义金额港币 3.4944 亿元,锁定汇率 0.91704,2026年7月1日交割
被套期项目:以港元计价、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:收购港湾传感40%股权的价款
被套期风险:港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
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:锁定这笔收购价款的人民币成本;5月12日董事会决议,就该笔收购开展远期购汇交易(在2026年度套期保值额度内)
套期类型和比率:现金流量套期,套期比率 1:1
有效性评估:关键条款比较(名义金额、币种、交割日与被套期项目一致);每月比率分析
文件后面夹着财务部的结算单,几个数林舒抄在了纸上:
港币在这一个半月里跌了。按交割那天的汇率,这笔港币只值 3.2000 亿元;清和锁在了 3.2045 亿元,远期合约本身亏了 45.43 万元。这笔亏损没有进利润:它先在“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”里等着,交割那天,清和的草稿把它整笔转进了港湾股权的成本。合并报表上,它最后落在商誉里;母公司报表上,落在长期股权投资里。
储备 45.43 万元 → 股权成本。准则写的是“非金融资产”。子公司的股权,算不算?长投底稿、合并底稿,两处都打了问号。
陈总,这一笔,长投底稿和合并底稿旁边都打了问号。合并报表上进了商誉,母公司报表上进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。
争在哪儿?
准则说,转进“非金融资产”的初始确认金额。一笔子公司的股权是不是非金融资产,条文里没写。
原文怎么写,就怎么做。原文没写到的,先把它写了什么弄清楚,再说我们怎么读。
衍生工具的涨跌,会让利润替一个公司其实正在消除的风险上下波动。套期会计让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损益落在同一个期间;条件是公司事先写下这两样之间的关系,并且一直检验它。
一家人的孩子三个月后去香港读书,学费是港币,到时候一次交清。父母担心港币涨,今天就和银行约好:三个月后,按今天定下的汇率换一笔港币。
三个月里港币真的跌了。按到期那天的汇率,换这笔港币本来可以少花几千块人民币;可他们已经约好了价,那张约定合同“亏”了几千块。
要是父母每个月记一次家庭账:合同亏了记一笔损失,学费还没交、什么也不记。账上会出现什么?这笔“损失”是真的吗?
账上会出现一笔接一笔的“损失”,可这家人并没有变穷:港币跌了,学费折成人民币也便宜了,两头正好抵掉,他们要付的人民币从签约那天起就定了。账的问题是一头记了、一头没记,因为学费要三个月后才交。套期会计做的,就是让合同的损失先等一等,等学费交的那天,和学费一起落地。
套期会计改变的是什么:清和这笔收购付出去的钱,还是这笔钱记在哪个期间、哪一行?
只改变后者。不管用不用套期会计,清和都是付了 3.2045 亿元人民币、换来 港币 3.4944 亿元去买港湾。用了,远期的损失不进利润、并进投资的成本;不用,远期的损失进当期利润,投资按即期汇率记。现金一分不变,利润在哪个季度、资产在哪一行,才变。
签约那天,清和没付银行一分钱,这张合约的价值是零:锁定的汇率就是那天的远期汇率,谁也不吃亏。半个月后,港币对人民币从 0.91824 跌到 0.91574,清和还得按 0.91704 买,合约就变成了一笔负债。一张不花钱就能签的合约,几天之内就能欠下一大笔,这正是它要上资产负债表的原因。
准则给衍生工具下的定义有三个特征: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五条 “衍生工具,是指属于本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:(一)其价值随特定利率、金融工具价格、商品价格、汇率……的变动而变动……(二)不要求初始净投资,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,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。(三)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。”
拿清和的远期一条一条对:价值随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变;签约时一分钱没付;2026年7月1日交割。三条都满足。准则顺带列了常见的几种:远期、期货、互换、期权。
下面四样东西,哪几样按衍生工具记账?
只有第一样。第二样形式上也是一份远期(约好将来按定好的价买),但准则专门把它排除了。第三样是为了自己用而签的买卖合同,不按衍生工具记。第四样的嵌入部分不拆,整体看。下面四张卡片一张一张说。
价值跟汇率走,零成本签约,将来交割。
衍生工具,按公允价值计量;指定为套期工具的,按套期会计处理。
2026年6月5日签:约好交割那天按港币价买下港湾的那一份。它也随汇率、随港湾的价值变。准则把这种合同排除在外:购买方与出售方之间签订的、“将在未来购买日(或合并日)形成”企业合并、期限不超过完成交易合理期限的远期合同,不适用本准则(第 22 号准则第六条第(七)项)。
不记衍生工具;交割那天按企业合并准则记(第 45 章)。
锁了价,原材料价格涨跌,合同的价值也跟着变。可清和签它是为了“按照预定的购买、销售或使用要求”收货自用,不能净额结算,就不按金融工具记(第 22 号准则第八条)。
要是清和常常把它们转手赚差价,或者用现金净额了结,就要改按衍生工具。
清和收下的那批 B 轮优先股(第 39 章),条款里能转成普通股、能要求回购,像是一份股权加几份期权。主合同本身就是一项第 22 号准则管的金融资产,“企业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”(第二十四条),整体分类:它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、变动进利润。
持有方不拆;发行方要拆不拆,看第 37 章的规则。
第四张卡片说的是嵌入衍生工具:一份普通合同里,有一部分现金流像一个单独的衍生工具那样随某个变量变动。主合同是金融资产的,不拆;主合同不是金融资产的(比如一笔借款、一份采购合同),三个条件都满足才拆出来单独按公允价值记:嵌入的部分和主合同的“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”;单独拿出来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;整份合同不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进利润的(第 22 号准则第二十五条)。
清和自己就有一例。清和转债里的有条件赎回和回售,是嵌在负债里的期权,第 37 章第 3 节把它们算进了负债成分,没有另外拆出来;它们决定的是清和什么时候、按什么价还这笔钱,价格是面值加利息,和借款本身连在一起。
再看一个示例。清和要是从日本买一台检测设备,合同用美元标价。合同里像是嵌了一份“美元兑人民币”的远期,要不要拆?国际准则的应用指南说,采购非金融项目、按一种在当地商业交易中常用的货币标价的,嵌入的外汇部分和主合同紧密相关,不拆(IFRS 9 para. B4.3.8(d))。美元是这种货币。要是合同改用一种和交易双方都不相干、当地也不常用的货币标价,那一截外汇风险就像一份单独的外汇合约,要拆出来。
衍生工具最大的特点是杠杆:不花钱或者只花一点钱,就背上一个和名义金额成比例的风险。清和的远期,名义金额港币 3.49 亿元,签约时成本为零;港币每变动一分钱,它的价值就变 349.44 万元。要是只在交割时才记,读报表的人在中间那一个半月里完全看不到这个敞口。所以准则要求,所有衍生工具都按公允价值上表;变动进利润,除非用套期会计另作安排。
这条规则的难处在估值。交易所报价的期货简单;银行柜台签的远期、期权,要用模型、用远期点数和折现,估得对不对,审计师要自己算一遍(第 4 节难点)。
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重估远期:价值为负,记“衍生金融负债”;为正,记“衍生金融资产”。没有套期关系的,变动记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”。
持有期间的估值变动不计税,资产的计税基础“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”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六条);交割时才实现损益(第 4 节)。
林舒向银行函证这张远期的条款和年末余额,并用交割日的汇率把结算金额重算一遍;估值则对照银行的估值通知书。
银行只能和有真实需求的客户做这类交易,“应当与有真实需求背景的客户进行与其风险能力相适应的”交易(《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);清和的真实需求,就是那份股权转让的价款(第 16 章)。
何嘉朗在半年报上看到了一行 31.80 万元的衍生金融负债;收购完成的公告里写着,人民币价款是“按远期购汇锁定的汇率”折算的。他由此知道清和锁了汇率,也大致能算出锁在哪里。
示例:假如清和没有做套期会计,远期的每一次估值变动(按财务部的估值)都直接进利润。2026 年第二季度、第三季度的利润,会各受多大影响?
第二季度少 31.80 万元:5月31日亏 45.43 万元,6 月港币回升一点,赚回 13.63 万元。第三季度又少 13.63 万元:交割那天港币又跌回去。两个季度合计少 45.43 万元,正好是远期最后的损失。而港湾的投资按交割日的即期汇率记 3.2000 亿元,比锁定的数少同样一笔。
| 日期 | 不做套期 | 做套期 |
|---|---|---|
| 5 月 31 日 | −45.43 | 0.00 |
| 6 月 30 日 | 13.63 | 0.00 |
| 7 月 1 日交割 | −13.63 | 0.00 |
| 合计 | −45.43 | 0.00 |
两种做法,清和付的钱一样,港湾的那份股权也一样,差别只在利润表上:不做套期,2026 年第二、三季度的利润会凭空多出两笔损失,而这两个季度里清和并没有因为港币变动多花或者少花一分钱。会计上叫它会计错配:一头(远期)按公允价值进利润,另一头(要付的那笔港币)还没有上账,波动只出现在一头。
准则说,套期是一种风险管理活动:指定一项金融工具,让它的变动“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条);套期会计则在账上让两头的利得和损失落在同一个期间,把这种错配消掉。它是一项选择,不是义务,准则说的是满足条件的“企业可以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”(第 24 号准则第四条)。
保护一项已经在账上的资产、负债,或者一份已经签了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。示例:清和有一笔固定利率的借款,用一份利率互换把它换成浮动利率。互换和借款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进利润,互相抵掉。
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跟着调整。
保护一笔将来的现金流:浮动利率借款的利息、一笔极可能发生的外币采购。清和的远期就是这一种:保护的是“收购港湾那一份要付的人民币”。
套期工具的有效部分先进其他综合收益,等被套期的现金流发生再“落地”。
保护对一家境外子公司的投资不被汇率侵蚀。示例:清和借一笔港币贷款,对冲港湾的港币净资产(第 5 节)。
处理方法和现金流量套期相似,处置港湾时才转进利润。
现金流量套期的定义里,有一句要特别留意: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三条 “现金流量套期,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。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、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,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,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。”
“将影响企业的损益”:被套的风险,最终要能落到利润上,否则没有错配可消,也就谈不上套期会计。买港湾那一份的价款,什么时候会影响利润?在合并报表上,它变成了商誉,商誉减值时会;在母公司报表上,它变成了一笔长期股权投资,减值或者卖掉时会。这一句,第 4 节还要用到。
被套期的东西还有限制。国际准则说,收购一项业务的确定承诺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,外汇风险除外(IFRS 9 para. B6.3.1):一家公司以后值多少,取决于它的生意,没法单独识别、可靠计量,只是一般的经营风险;可价款用外币定、要用本币去付,这一截汇率风险是清楚的。清和套的正是这一截。美国准则更严:一项企业合并,连它的外汇风险也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;清和这笔远期要是放在美国准则下,根本用不上套期会计(本章三套准则那一节)。中国准则的正文没有这么一句,它在第 24 号准则第九条列了能做被套期项目的几种东西,“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”就是其中一种。
还有一处时间上的变化。2026年5月15日指定套期时,收购还只是一笔“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”;2026年6月5日签了股权转让协议,它变成了一份确定承诺。被套期项目的性质变了,套期要不要跟着改?不用:“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”,企业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处理(第 24 号准则第三条)。清和一直按现金流量套期走到了交割。
2026年6月5日以后,被套期的是一份确定承诺,准则也允许按公允价值套期处理。可清和已经按现金流量套期指定了;风险管理的目标没变、条件也都还满足,就不能自己撤销指定、换一条路(第 3 节)。要看这条路,得换一个起点。
示例:假如清和等到 6月5日签了协议才去银行买远期(这一天的即期汇率 0.91588;为了简单,假设远期就锁在这个价,不计远期点数),并把它指定为这份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。以后每个月末,远期的变动进利润;确定承诺因汇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,也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,同样进利润,两者在利润表上抵掉:
| 日期 | 远期 | 确定承诺 | 合计 |
|---|---|---|---|
| 6月30日 | +8.74 | −8.74 | 0.00 |
| 7月1日 | −13.63 | +13.63 | 0.00 |
交割那天,港湾这一份按当天的即期汇率记 32,000.00 万元;确定承诺上累计的 4.89 万元也并进来,“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”(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二条):
投资最后是 32,004.89 万元,正好是锁定的价,利润一直是零。和清和实际走的路放在一起看:
两条路的终点相同:利润不受汇率影响,取得的资产按锁定的成本入账。路上的样子不同:现金流量套期,资产负债表上只有一笔衍生金融负债和一笔储备;公允价值套期,还要多挂一项“确定承诺”的资产或负债,利润表上则多了一对一正一负的数。而且第二十二条这一段没有“非金融资产”的字样:确定承诺累计的变动,直接调整所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。第 4 节那个读法问题,在这条路上就没那么尖锐了。
准则不强迫任何人用套期会计。不用,账照样是对的:远期按公允价值,变动进利润,读报表的人看到的是一个波动更大的利润。用,要付出成本:写文件、按期检验、保留证据,审计师还要逐项核对。所以是否使用、用在哪些套期上,本身就是一项会计政策,要在附注里写出来。
这也是它的弱点。两家做了一模一样的套期的公司,一家用套期会计、一家不用,利润的波动可以差得很远。分析师读利润时,要先看清楚对方选了哪一边(本章三套准则那一节的真实年报,正好是不用的那一边)。
现金流量套期,套期工具的有效部分借或贷“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”,无效部分进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”;不做套期,全部进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”。
用不用套期会计,不改变税:远期的损益在交割时才实现(第 4 节)。
选择用套期会计的,审计师要看三样:指定文件、有效性评估的记录、储备的每一次变动;第 3 节逐一讲。
远期合约是清和和银行之间的合同,交割时按合同的汇率买港币,和股权转让协议是两份独立的合同。
何嘉朗看的是利润表上“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”和综合收益表上“现金流量套期储备”的变动:前者大起大落而后者是零,说明公司没用套期会计;反过来,说明它用了。
林舒把指定文件的日期和交易的几个节点排在一条线上:
指定文件签在合约同一天,这一点最要紧。准则要求“在套期开始时,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”,并准备一份关于套期关系和“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”目标的书面文件,至少载明套期工具、被套期项目、被套期风险和有效性评估方法,包括无效部分可能从哪里来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五条)。事后补签不行:要是允许看了结果再决定是不是“套期”,赚了的合约说是投机、记进利润,亏了的说是套期、放进储备,利润就可以随意挑。
条件,不是打勾表
最后一条是林舒要多花时间的。
2026年5月15日,股权转让协议还没签,发改、商务、外汇三道手续一道都没办。这笔收购能算“极可能发生”吗?
能,但要有证据撑着。支持的一面:意向书 4月10日就签了,5月12日董事会批准了收购和远期,价格和条款在谈判后期;三道手续是备案性质,不是实质审批。要小心的一面:只有意向书,卖方还可以反悔;手续卡住,交易可能推迟。林舒在底稿里引用的是董事会决议、意向书和尽职调查的进度,而不是管理层的一句“我们肯定会买”。三个星期后协议签了,事实印证了当初的判断,但判断本身要以 5月15日那天能看到的东西为准。
旧的规则要求套期“高度有效”,并用一个比例来量:套期工具的变动除以被套期项目的变动,落在80%至125%之间才算。现在的准则只要上面那三条:经济关系、信用风险不占主导、比率合理。财政部的实施问答专门说,不得僵化地以抵销程度的一定量化指标,“如80%至125%之间”,作为认定套期有效性的硬性标准(财政部会计司《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》(2023年6月25日))。
清和用的是关键条款比较:远期的币种、金额、交割日和被套期的那笔付款一模一样。这证明两者之间有经济关系,价值会朝相反的方向变;它不等于没有无效部分。对手方银行的信用、远期点数、折现,都会让两边的变动差一点,准则要求文件里分析这些来源,每期照样计量。清和的记录上,每个月末的无效部分都是零。条款一旦对不上,无效部分就大了,要算出来进利润。
示例:假如尽职调查以后,6月5日签的协议把港币价款砍了 10%,远期却没改。被套期的只剩九成,远期有一成是“多出来的”。到 6月30日,远期累计亏 31.80 万元,被套期项目累计的反向变动只有 28.62 万元。储备的金额“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”(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四条):一是套期工具的累计变动,二是被套期项目的累计变动,这里较低的是 28.62 万元;多出来的 3.18 万元是无效部分,进利润。
接下来怎么调?这不是套期关系再平衡。再平衡是风险管理目标没变、只是比率失了衡,去调工具或项目的数量(第 24 号准则第十八条);砍价是为了别的目的改了被套期项目的数量,准则说,“基于其他目的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所指定的数量进行变动”,不构成再平衡。该做的是终止那一成:被套期的付款少了一成,套期关系的这一部分随之终止,远期里多出来的一成从指定里拿出来,以后的变动直接进利润;“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”(第十九条),剩下九成照旧。
示例:假如 6月30日,商务部门的备案被卡住。准则先问: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还会不会发生?两种情形,走法不同:
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”,储备里累计的 31.80 万元立即转进当期利润(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六条第(二)项)。远期还要再持有一天,之后的变动直接进利润。
储备立即出来,进利润。
只是不再“极可能”,套期会计停下来;储备先留着,等交易真的发生了,再按原来的路走:转进所取得资产的成本,或者转进利润。
储备留着,等交易落地。
公司不能因为想换个做法就自己终止套期:只要风险管理的目标没变、条件都还满足,“企业不得撤销套期关系的指定”(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条)。
套期会计是一个“特许”:它允许一部分损益暂时不进利润。特许要有门槛,门槛就是事先写下来、事后经得起检验。文件挡住的是事后挑选;“极可能”挡住的是拿一个不会发生的交易当借口;经济关系挡住的是拿两样不相干的东西配对。旧规则那条80%至125%的线,好处是好量,坏处是一刀切:差一点就前功尽弃,于是公司花力气去凑比例,而不是去管风险。新规则把判断交还给公司,代价是需要更多的证据和披露。
每个月末重估一次远期,有效部分进储备,无效部分进利润;清和的记录上,这一笔没有无效部分。
套期关系的指定、终止和再平衡,都不影响税;税只认交割时实现的损益。
林舒核对三样东西的日期:远期合约、指定文件、董事会决议,看指定是不是在交易发生之前;再看“极可能”的证据。审计准则对会计估计和判断的要求,第 93 章讲。
意向书一般没有约束力,股权转让协议有;先决条件写明了三道备案手续(第 16 章)。“极可能”的判断,部分正是在读这几份合同的约束力。
年报附注要按风险类型披露套期的名义金额、平均汇率、储备的变动和无效部分。何嘉朗看的是:公司套了多少、锁在什么价、有没有因为交易落空而把储备转进利润。
| 日期 | 即期 | 远期价值 | 本期变动 | 储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5月15日 | 0.91824 | 0.00 | — | 0.00 |
| 5月31日 | 0.91574 | −45.43 | −45.43 | −45.43 |
| 6月30日 | 0.91613 | −31.80 | 13.63 | −31.80 |
| 7月1日 | 0.91574 | −45.43 | −13.63 | −45.43 |
5 月末和 6 月末,财务部各重估一次。5月31日的分录:
6月30日港币回升了一点,重估以后衍生金融负债变成 31.80 万元,储备也跟着回到同一个数。2026年7月1日交割,先按当天的汇率再估一次,负债回到 45.43 万元。接下来,按教材的写法是三笔:
清和的账上,这三笔并成了两笔:借衍生金融负债、贷套期储备 45.43 万元;借长期股权投资、贷银行存款 32,045.43 万元。逐个科目的余额一模一样,可储备转出的那一下,被写成了清偿负债的对方科目。林舒在底稿里按三笔重写:第 3 笔该不该做,正是下面的问题。
先别往下读。按你自己的理解,交割那天储备里的 45.43 万元,应该去哪儿:转进商誉,转进长期股权投资,还是留在其他综合收益里?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,答案一样吗?
答案在两张报表上不一样,下面一段一段读原文。先记下你的猜测,读完对一对:哪一个字决定了答案。
陈国栋那句话,要从三段原文读起。
把三段放在一起,答案在两张报表上不一样。
合并报表:原文支持清和的做法。集团买的不是一张股票,是港湾这门生意:购买日,港湾的资产、负债按公允价值进了合并报表,差额记成商誉。商誉是一项非金融资产,而且正是这笔被套期的预期交易让它被确认的。储备 45.43 万元转进商誉的初始金额:集团的商誉是 1.5102 亿元,不转的话会是 1.5057 亿元(第 45 章第 3 节)。严格地说,这一笔不是付给卖方的对价,而是转进来的储备,但落点都是商誉,数字一样。
母公司报表:原文没有定论,两种读法都有依据。母公司这边,那笔预期交易让清和确认的,是一笔对港湾的长期股权投资。它算不算“非金融资产”,从两头读,答案不同:
两种读法都有理由。本书在财政部的准则、解释和实施问答里,没有找到针对这种情形的规定。所以这是一项会计政策的选择:选定一种,附注里写明,以后同类的套期一贯照做,选的理由记进底稿。清和的草稿选的是读法 B,把储备并进了投资成本。
两种读法的分录,只差上面那第 3 笔:读法 A 只做第 1、2 笔,储备 −45.43 万元留在其他综合收益里;读法 B 三笔都做。母公司报表上,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综合收益各差 45.43 万元:按读法 A,港湾的投资(连同原来持有的那一份)是 50,050.68 万元;按读法 B,是 50,096.10 万元。2026 年的利润一分不差,合并报表一分不差。
合并:储备进商誉,原文接得上。母公司:A 留在其他综合收益,B 并进成本,两种都有依据;清和选了 B。差 45.43 万元,只在母公司报表的两行之间,不碰利润。要的是:附注写明这项政策,以后一贯照做;选的理由放进底稿。
陈国栋看完那一页,只说了一句:“两种读法都写下来,连同金额和理由。原文没写的,我们不替它写;公司选了哪一种,我们看它写没写清楚、是不是一直这么做。”
至于储备转出这一下在报表上怎么列:它不是这一年的其他综合收益。综合收益表上只记储备的“进”,也就是远期那 45.43 万元的损失;“出”不经过综合收益表,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里单独占一行,把这笔金额从权益直接挪进一项资产(合并报表上是商誉)。第 25 章第 3 节讲过,这里不重复;按读法 A,母公司报表上没有这一行,储备一直留着。
税法不认套期,远期和投资在税上是两项:
计税成本是“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,以购买价款为成本”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;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四条)。清和对港湾这一份,第 44 章第 4 节按交割日即期汇率折成的 3.2000 亿元算。
会计上并进来的储备,不进计税成本。
一份单独的合同,交割那天实现了 45.43 万元的损失。企业“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”,包括损失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);实施条例列的损失里有“转让财产损失,呆账损失,坏账损失”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)。
这笔损失在 2026 年扣除。
会计上,这笔损失没有进利润(先进储备,再进投资成本),所以年度申报时要在纳税调整表里调减。清和的草稿单列了一行:
| 项目 | 账载 | 税收 | 调整 |
|---|---|---|---|
| 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损失(会计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,税前扣除) | 0.00 | 45.43 | −45.43 |
按 15% 的税率,这一行让 2026 年的当期所得税少了 6.81 万元。投资的计税基础没有动:草稿里提到远期的只有这一行,它扣的是损失,没有把这笔钱加进投资的计税成本。所以母公司报表上,投资的账面比计税基础多出 45.43 万元;这是对子公司投资的一笔暂时性差异,草稿没有为它记递延所得税(第 43 章第 2 节讲这条例外)。这 6.81 万元的好处该记进利润还是跟着储备走,林舒交给唐小雨,第 68 章回答。
月末重估进储备;交割时远期清偿、价款按即期汇率记投资;储备按读法 B 并进投资成本(清和的选择),合并报表上落进商誉;按读法 A,母公司的储备留在其他综合收益里。
投资的计税成本按购买价款;远期交割的损失 2026 年扣除,草稿在纳税调整表里单列一行调减,当期所得税少 6.81 万元(第 68 章看这笔税落在哪里)。
林舒重算了每一次估值和那笔转出,金额都对;两种读法、金额和清和选择的理由写进底稿,附注要写明这项政策,第 98 章汇总时一起看。
股权转让价款以港币计,付款义务在清和;远期合约的交割义务也在清和。两份合同各自独立,一份落空不影响另一份的履行(第 3 节那个示例里,交易黄了,远期照样要交割)。
何嘉朗在完成公告上看到的人民币价款,就是锁定的 3.2045 亿元。他算这笔收购花了多少钱,用的就是这个数:对出钱的人来说,锁汇的成本是收购成本的一部分。
清和的利润里,还有几样东西会随市场价格跳。示例,看看套期会计能不能用上:
下面三样里,哪一样就算买了对冲工具,也用不着套期会计?
第三样,香港分销商的港币货款。货款和对冲它的远期都按期末汇率重估、差额都进利润,两头自然对上。前两样不同:漆包线还没买,要付的钱还不在账上;港湾的折算差额进其他综合收益,对冲它的贷款汇兑差额却会进利润,两边的记法不一样,才需要套期会计把它们拉到一起。
年末盘点表上有一行漆包线(铜)。电机的绕组离不开铜,漆包线的价格一般是铜价加加工费。示例:清和预计明年每月要买一批漆包线,用铜期货锁住其中铜的那一部分价格。
可以只套“铜”这一个风险成分,前提是它“风险成分应当能够单独识别并可靠计量”(第 24 号准则第九条)。漆包线按铜价加加工费定价,铜这一块写在合同的公式里,满足。
港湾记账用港币,清和每个月把它的报表折成人民币并进来,港币一变,折算差额就进其他综合收益(第 46 章)。示例:清和借一笔港币贷款,对冲港湾的港币净资产。
合并报表上,贷款汇兑差额的有效部分进其他综合收益,和折算差额相抵;处置港湾时一起转进利润。
清和卖给一家香港医疗分销商,按港币开票,年末还有 4 张发票没收回(第 46 章)。这笔应收款每月末按汇率重估,差额本来就进利润;买一张远期去对冲,远期的变动也进利润,两头自然抵掉。
不需要套期会计:没有错配可消。
第三张卡片是理解套期会计的一把钥匙:它只在“两头的记法不同”时才有用。应收款和远期都按当期汇率、变动都进利润,两头本来就对得上,套期会计无事可做。真实年报里的两家公司正是这样做的(本章三套准则那一节)。
假如清和在 2026年7月1日借入港币 1 亿元(示例),指定为港湾净投资中第一个港币 1 亿元的套期工具。这一天的汇率是 0.91574,贷款折合 9,157.40 万元。到 2026年12月31日,汇率升到 0.92005,同样的港币贷款要折 9,200.50 万元,清和在贷款上亏了 43.10 万元。
清和自己的账上,不管做不做套期,这都是一笔汇兑损失,进财务费用;净投资套期只在合并报表上起作用:合并时,把它的有效部分从财务费用挪进其他综合收益。前一笔是清和自己的账,后一笔是合并报表上的调整:
同一个期间,港湾的港币净资产也因为港币升值,折出更多的人民币,合并报表上折算差额进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方(第 46 章)。两头一借一贷,在其他综合收益里相抵。只要清和还拥有港湾,这两笔都留在那里;全部或部分处置港湾时,“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”,套期这一块的利得或损失相应转出、计入当期损益(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七条),和折算差额的转出同时发生(第 46 章)。
假如清和在三个月前买入铜期货,锁住下一批漆包线里 100 吨铜的价格:每吨 7 万元(示例)。三个月后买入漆包线时,铜价涨到每吨 8 万元,铜那一块要多付 50 万元;期货正好赚回 50 万元,先在套期储备里等着。入库那天:
要是不做套期会计,期货那 50 万元的收益会在买入之前那个季度就进利润,漆包线按 750 万元 入账,以后领用、卖出时毛利少同样一笔:一个季度利润虚高,后面几个季度利润偏低,合起来一分不差。做了套期会计,存货按 700 万元 入账,正好是锁定的价;这笔利得以后随着漆包线被领用、电机被卖掉,通过营业成本进利润。这一笔的储备转进初始成本,没有任何争议:存货是非金融资产,第 24 号准则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说的正是它。和第 4 节放在一起看,同一条规则,落在存货上清清楚楚,落在一笔子公司股权上才需要读原文。
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放弃了80%至125%那样的硬比例,美国准则没有放弃:套期仍要“高度有效”,实务上还是按这一区间量。近年的修订改的是怎么证明:开始时一般要做一次量化测试,以后可以改用定性的评估;条款完全匹配的利率互换有一种简便做法,可以假设完全有效;一项高度有效的现金流量套期,不再单独计量无效部分,套期工具的全部变动先进其他综合收益。还有一处硬差别:企业合并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,连它的外汇风险也不行(第 2 节)。(FASB 的网站拒绝了本书的访问,原文没能读到,这里只写结论,不写段落号。)
套期会计是可选的,因为套不套、套多少,本来就是经营决策。一家公司可以觉得铜价波动无所谓,也可以只套一半。会计不去替它决定风险该怎么管,只在它决定了、并且按规矩写下来以后,让账面如实反映这个决定。代价是可比性:同样面对铜价,用套期会计和不用的两家公司,利润的平滑程度会很不一样。所以附注要写清楚,套了什么、套了多少、为什么。附注按风险类型写,第 39 章第 7 节讲过;市场风险那一段的敏感性分析,正是公司说明汇率、价格这些风险有多大的地方。
铜期货做现金流量套期,有效部分进储备,采购入库时转进存货成本;港币贷款做净投资套期,合并报表上汇兑差额的有效部分进其他综合收益,清和自己的账上仍进财务费用。
期货交割的损益、贷款的汇兑损益,税上按实现或者按期末汇率处理,和会计上进没进其他综合收益无关。
每一项新的套期,审计师都要回到第 3 节那张单子从头核对;成分套期还要看那个成分是不是真的写在合同的定价公式里。
境内企业做境外期货,受外汇和期货的监管规则约束;套期保值需要的额度和资质,是另一个话题(第 135 章)。
何嘉朗看到的,是附注里的套期名义金额和储备余额。储备余额就是将来要转进利润或成本的那一截:他据此判断,下一年的毛利会被套期的结果抬高还是压低。
林舒文件夹的最底下,是另一份合同:清和为成都子公司的一笔银行借款做的担保。
债权人:甲银行成都分行
债务人:清和精密(成都)有限公司,借款 5,700 万元,2026年7月10日借入,2027年7月12日到期
保证人:清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
保证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
保证期间:至 2030年7月12日
担保费:无
成都要是还不上钱,清和替它还。这份合同,算不算一份保险合同?
它符合保险合同的样子:成都违约这件事不确定,一旦发生,清和要替银行承担损失。可准则把它分了出去:财务担保合同按金融工具的准则处理,除非担保人以前就明确表示把这类合同当保险合同、并且一直按保险合同记账,那才可以选(这是给保险公司留的口子)。清和是一家电机公司,没有这样的历史,按金融工具记。
保险合同的核心,是保险风险的转移:“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”(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二条)。保险风险不包括金融风险:一份赌汇率的合同,不论叫什么,都不是保险。
这一号准则 2020 年修订,名字也从“原保险合同”改成了“保险合同”(关于修订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0〕20号));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等企业先行,“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”(关于修订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0〕20号)一)。所以到 2026 年,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都已经在用新准则。它和国际准则的保险合同准则基本一致。
几样看起来像保险、却不按保险合同记的东西,准则专门列了出来:
财务担保合同按第 22 号准则,分两步:
信用损失怎么算?对担保人来说,它是“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”减去能从债务人那里追回的钱,再折现(第 22 号准则第五十九条第(四)项)。示例:成都经营正常,假设一年内违约的概率 0.2%,违约时损失 40%,预期信用损失是 4.56 万元;初始金额 11.46 万元按借款期摊到年末还剩 6.03 万元。两者取高,年末的负债是 6.03 万元。示例:成都要是经营恶化,违约概率升到 5%,预期信用损失变成 114.00 万元,远高于摊余的初始金额,负债就按它记,差额进信用减值损失。
这一笔还有三个落点。签约那天负债的另一边记什么?清和没收费,等于替成都付了一笔担保费,本书的读法是记作对成都的追加投资(第 44 章第 4 节讲母公司报表里的子公司投资),这是从“担保是给子公司的好处”推出来的,没有读到专门的条文。合并报表里,成都的借款已经是集团的负债,担保对集团是自己对自己的承诺,抵销掉(第 38 章第 4 节)。母公司的到期期限表上,要按最大担保金额 5,700 万元列在最早的那一档(第 39 章第 7 节)。
清和不是保险公司,可何嘉朗的基金会买保险公司的债券,他得读得懂。保险合同准则的计量,大意是:
这样设计,是因为保险的收钱和付钱隔得很远:保费今天收,赔款可能十年后才付。按收到保费记收入,利润会集中在卖保单的那一年;把预计的利润放进合同服务边际、随保障释放,利润才和保险公司真正“干活”的时间对上。
财务担保和信用保险,经济上几乎是一回事:都是债务人违约时,由另一方赔给债权人。准则把它们分到两个号里,理由是谁在做这件事:保险公司按保险的办法批量定价、管理风险,用保险准则;工商企业偶尔为子公司、客户担保,它的风险和它的应收款、借款一样是信用风险,用金融工具准则,和第 39 章的预期信用损失同一套办法。所以准则给保险公司留了选择,给其他人没有。
财务担保初始按公允价值记负债;以后按预期信用损失和摊余初始金额孰高计量。清和以金额不重大为由没有单独确认,这一判断林舒要看金额依据。
清和没有收担保费,没有收入;要是真的代偿,代偿的钱能不能在税前扣除,是另一回事(第 68 章)。
林舒向银行函证这份保证,并核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记录(第 6 章讲过为关联方担保的程序);附注里要写清担保的对象、金额和期限(第 53 章)。
连带责任保证,成都到期不还,银行可以直接找清和,“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”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八条)。
何嘉朗把母公司的对外担保加进它的或有负债。给子公司的担保在合并报表上不新增风险;给集团外的担保,才是新的风险。
三栏里的哪一栏,不管用不用套期会计都一样?
税务那一栏。税法不认套期:远期交割的损失当年扣除,投资的计税成本按购买价款。用不用套期会计,变的只是会计的那一栏,以及分析师从报表上读到的东西。
分录(万元)
5月31日:借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45.43,贷衍生金融负债。
7月1日:远期交割,借衍生金融负债 45.43,贷银行存款;付价款,借长期股权投资 32,000.00,贷银行存款;储备转出,借长期股权投资 45.43,贷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。
合并报表上,储备落进商誉;母公司报表上,读法 A 留在其他综合收益,清和按读法 B 并进了投资成本。
税务
远期的估值变动持有期间不计税;交割时实现的 45.43 损失,2026 年扣除。会计上它没进利润,草稿在纳税调整表里单列一行调减,当期所得税少 6.81。
港湾这一份投资的计税成本,是按交割日即期折算的价款 32,000.00(第 44 章第 4 节)。
分析师
利润表上看不到这张远期;综合收益表上只有储备的“进”,−45.43;“出”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里,转进了商誉。
收购成本按锁定的 3.2045 亿元算:锁汇是买方付出的成本。附注里的套期披露,告诉他公司在管哪些风险、管了多少。
清和这笔远期要是放到美国准则下,会卡在下表五行里的哪一行?
第三行,收购一项业务。美国准则下,一项企业合并连它的外汇风险也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,清和这笔远期用不了套期会计,变动全部进利润。分歧同样大的还有最后一行保险合同: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计量模型基本一致,美国准则走另一套。第一行也有一处实打实的差别:美国准则仍要“高度有效”。
| 企业会计准则(CAS) |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 |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(US GAAP)¹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套期的条件 | 文件、经济关系、信用风险不占主导、比率合理;没有量化的有效性区间(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) | 基本一致 | 仍要求“高度有效”(实务按80%至125%);开始时一般要量化测试,以后可以定性;条款完全匹配的利率互换可用简便做法;高度有效的现金流量套期不单独计量无效部分 |
| 储备转进初始成本 | 限于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(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) | 相同,且明说不是重分类调整(IFRS 9 para. 6.5.11(d)(i)) | 美国准则不调整初始成本:储备留在其他综合收益,随资产的折旧、出售转进利润 |
| 收购一项业务 | 正文没有专门一句;预期交易可以做被套期项目 | 收购业务的确定承诺只能套外汇风险(IFRS 9 para. B6.3.1) | 不能:企业合并(含外汇风险)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 |
| 嵌入衍生工具 | 主合同是金融资产的不拆,整体分类(第二十四条) | 相同 | 金融资产主合同里的嵌入衍生工具也要判断是否拆分 |
| 保险合同 | 第 25 号准则(2020 年修订):履约现金流量加合同服务边际;一年以内可用保费分配法 | 基本一致(IFRS 17 para. 53);质量保证、财务担保(除非一向当保险)不在范围内(IFRS 17 para. 7) | 另一套模型:长期合同按定期更新的假设计量,没有合同服务边际 |
¹ 美国准则一栏只写结论和方向。FASB 的网站拒绝了本书的访问,原文没能读到,所以不写段落号。
这一段不是清和,是两家真实的上市公司(第 29 章第一次翻开它们的年报):鸣志电器按中国准则编年报,Novanta 按美国准则编 10-K。两份都是 2025 财年的年报,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。数字照原样抄:鸣志以元计,Novanta 的金额以美元计。两家都用外汇远期,两家都没有用套期会计。
两家都买了外汇远期,却都不做套期会计。它们的利润会因此大起大落吗?
Novanta 不会。它的 10-K 写明不套预期交易(上面最后一行),远期对着的是账上已有的外币款项:这些款项每期按汇率重估、差额进利润,远期的变动也进利润,两头在利润表上自然抵掉,没有错配,也就不需要套期会计(第 5 节第三张卡片)。鸣志说得少一些:年报只说它面临的“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”和负债有关,并关注使用“套期保值”等工具,没说远期对着的是哪一笔;要是对着的也是账上的外币款项,道理和 Novanta 一样。清和那笔不同:它套的是一笔还没上账的收购价款,不做套期会计,就只有远期那一头进利润。
两家的做法相同,是两家公司自己的选择,不是两套准则的差别:中国准则和美国准则都允许不用套期会计。鸣志的年报格式里,其他综合收益附注专门留了一栏,让做了现金流量套期的公司写储备转进初始成本的金额,这正是第 4 节那一笔在年报上会出现的位置。
1. 远期的价值。买入名义金额 \(N\)(外币)、锁定汇率 \(F_0\) 的远期,在 \(t\) 日的价值:
\[ V_t = N \,(F_t - F_0)\, DF_t \]
\(F_t\) 是 \(t\) 日到交割日的远期汇率,\(DF_t\) 是折现因子。交割日 \(F_T = S_T\),\(DF_T = 1\),所以 \(V_T = N(S_T - F_0)\)。清和每月末用即期汇率 \(S_t\) 代替 \(F_t\)、不折现,交割日两者一致。
2. 即期要素和远期要素。\(V_T = N(S_T - S_0) + N(S_0 - F_0)\):前一项是即期要素的变动,后一项是签约时的远期点数在存续期里归零的那部分。清和:$N(S_T - S_0) = $ −87.36 万元,$N(S_0 - F_0) = $ 41.93 万元。
3.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。\(R_t = -\min\big(|\sum \Delta V|,\ |\sum \Delta H|\big)\) 按方向取号,其中 \(\Delta H\) 是被套期项目预计现金流现值的变动;\(\Delta V\) 超过的部分是无效部分,进利润。
4. 储备的去向。被套期交易形成非金融资产:\(R\) 转进该资产的初始成本(从权益直接挪进资产的账面金额,不是重分类调整,不经过综合收益表);其他:被套期现金流影响利润时转进利润;预计不再发生:立即转进利润。
5. 财务担保。\(L_t = \max\big(ECL_t,\ L_0 - A_t\big)\),\(L_0\) 是初始公允价值,\(A_t\) 是累计摊销。
6. 合同服务边际。初始:\(CSM_0 = \max(0,\ -FCF_0)\),\(FCF_0\) 是初始的履约现金流量(流入为负);以后按利息增加、按提供的服务释放。
本章所有清和的数字都由上面的代码读出并核对。比如锁定的人民币和交割日的即期价:
print(Y4(LOCKED), Y4(SPOT_COST), W2(-BASIS))3.2045 亿元 3.2000 亿元 45.43 万元
注会《会计》式的题目给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条款、各期末的公允价值或汇率,要求判断套期类型、计算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、编制各期末和交割日的分录,以及储备转出的分录;也有的题目给出几份合同,要求判断哪些是衍生工具、嵌入衍生工具要不要分拆;或者给出一份财务担保合同,要求写出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。保险合同概述的题目给出一份合同的条款,要求判断它是否属于保险合同、适用哪一号准则。本章练习 1—5、7 是这个形状。
CFA 一级式的题目给出一段情境,三个选项,选出对的那一个;本章练习 6 用这个形状。
“套期就是投机。”套期是为了消除一个已有的风险:清和本来就要付港币,买远期是把这个风险关掉。投机是去承担一个本来没有的风险。
“补签一份套期文件也行。”指定和文件必须在套期开始时就有。事后补签,等于看了结果再挑记法,准则不允许。
“套期储备最后都会转进利润。”被套期的交易形成非金融资产的,储备直接转进资产的成本,不经过利润表;它以后通过折旧、减值或出售影响利润。
“套期有效,就要落在80%至125%之间。”那是旧规则。现在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看经济关系、信用风险和套期比率,没有硬性的区间;美国准则倒是还留着“高度有效”这条线。
“产品质量保证属于保险合同。”生产商随产品提供的质量保证,按收入准则处理,不归保险合同准则。
“给子公司担保,母公司报表上什么都不用记。”原则上是一份财务担保合同,要按公允价值确认,以后按预期信用损失和摊余金额孰高计量;合并报表上才抵销。
练习 1(注会式,衍生工具)。下列各项,哪些按衍生工具单独确认?说明理由:(1)清和与银行签的港币远期购汇合约;(2)清和与伟文控股签的股权转让协议(2026年6月5日签,2026年7月1日交割);(3)清和与磁钢供应商签的年度固定价格供货合同,按生产需要收货;(4)清和持有的一批初创公司优先股,可转换为普通股,也可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回购;(5)示例:一份从日本采购设备的合同,以美元标价。
(1)是:价值随汇率变,零初始投资,将来交割。(2)不是:购买方与出售方之间、将在购买日形成企业合并、期限合理的远期合同,不适用金融工具准则。(3)不是:为自用签订和持有,不能净额结算。(4)不单独确认:主合同是金融资产,嵌入的部分不拆,整体按公允价值计量、变动进利润。(5)不拆:采购非金融项目、以当地商业交易常用的货币标价,嵌入的外汇部分与主合同紧密相关。
练习 2(注会式,现金流量套期)。清和 2026年5月15日向银行买入港币远期,名义金额港币 34,944.42 万元,锁定汇率 0.91704,2026年7月1日交割,同日指定为收购价款的现金流量套期,没有无效部分。各日即期汇率:5 月 31 日 0.91574,6 月 30 日 0.91613,7 月 1 日 0.91574;远期价值按(即期汇率 − 锁定汇率)× 名义金额计算。(1)算出三个日期远期的价值,写出 5 月 31 日和 6 月 30 日的分录。(2)交割日的分录:先重估,再远期交割,然后按交割日即期汇率付价款,最后按清和的读法把储备转进投资成本;集团报表按储备转进商誉的初始金额处理。(3)收购那一份在母公司报表上的成本,按清和的读法(读法 B)和按定义的读法(读法 A)各是多少?
(1)5 月 31 日 −45.43 万元,6 月 30 日 −31.80 万元,7 月 1 日 −45.43 万元。5 月 31 日:借: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45.43 万元;贷:衍生金融负债 45.43 万元。6 月 30 日:借:衍生金融负债 13.63 万元;贷: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13.63 万元。
(2)重估:借: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13.63 万元;贷:衍生金融负债 13.63 万元。远期交割:借:衍生金融负债 45.43 万元;贷:银行存款 45.43 万元。付价款:借:长期股权投资 32,000.00 万元;贷:银行存款 32,000.00 万元。储备转出:借:长期股权投资 45.43 万元;贷:其他综合收益——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45.43 万元。银行存款一共付出 32,045.43 万元。集团报表上,这 45.43 万元进了商誉。
(3)读法 B(清和):32,045.43 万元(锁定的人民币)。读法 A:32,000.00 万元(按交割日即期折算的港币价款),储备 −45.43 万元留在其他综合收益,等投资减值或出售时转进利润;其中预计弥补不了的部分,立即转进利润。两种读法都有依据,选哪一种是会计政策,要在附注里写明。
练习 3(注会式,不做套期会计)。接练习 2,示例:若清和不对远期做套期会计。(1)5 月、6 月和 7 月 1 日,远期的变动分别进哪里、多少?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利润各受多大影响(不考虑所得税)?(2)母公司报表上,收购那一份的成本是多少?
(1)全部进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”:5 月 −45.43 万元,6 月 +13.63 万元,7 月 1 日 −13.63 万元。第二季度利润少 31.80 万元,第三季度少 13.63 万元,合计少 45.43 万元。
(2)按交割日即期汇率折算的价款 32,000.00 万元;远期的损失已经进了利润,不进成本。
练习 4(注会式,无效部分)。接练习 2,示例:2026年6月5日签的协议把港币价款降了 10%,远期没有改。6 月 30 日远期累计价值 −31.80 万元,被套期项目(剩下九成价款)预计现金流现值的累计变动为反向的 28.62 万元。(1)6 月 30 日套期储备的余额应是多少?无效部分是多少,进哪里?(2)清和接下来该怎么调整套期关系?
(1)储备按两者绝对值的较低者:−28.62 万元(借方余额)。无效部分 −3.18 万元,进当期损益(公允价值变动损益)。
(2)不是套期关系再平衡:价款砍掉一成,是基于其他目的改变了被套期项目的数量。被套期的付款少了的那一成,套期关系的相应部分终止:把远期名义金额的一成从指定中移出,以后这一成的变动直接进利润;剩下九成继续按现金流量套期处理。
练习 5(注会式,财务担保)。清和 2026年7月10日为成都一笔 5,7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,借款 2027年7月12日到期,不收担保费;担保的初始公允价值估为 11.46 万元,按借款期(367 天)直线摊销。(1)若确认,签约日的分录怎么写(借方按对子公司的追加投资处理)?(2)示例:年末估计成都一年内违约概率 0.2%、违约损失率 40%,年末(已过 174 天)这笔负债按多少计量?(3)示例:若违约概率升至 5% 呢?(4)母公司报表的到期期限分析里,它怎么列?(不考虑折现)
(1)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成都 11.46 万元;贷:财务担保合同负债(其他流动负债)11.46 万元。
(2)摊余的初始金额 6.03 万元;预期信用损失 5,700 万元 × 0.2% × 40% = 4.56 万元。两者取高:6.03 万元。
(3)预期信用损失 114.00 万元,高于 6.03 万元,按它计量,差额进信用减值损失。
(4)按最大担保金额 5,700 万元,列入债权人可以要求付款的最早时间段,即一年以内。
练习 6(CFA 式,三选一)。示例:两家相同的公司都为一笔下季度的外币采购买了远期。甲公司对远期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,乙公司不采用。在远期签约到采购完成之间的那个季度末,与乙公司相比,甲公司报告的:
A. 净利润波动更小,其他综合收益的波动更大 B. 净利润波动更大,其他综合收益的波动更小 C.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波动都相同,只是资产负债表不同
A。甲公司把远期的有效部分放进其他综合收益,净利润不受影响;乙公司的远期变动全部进利润。B 把方向说反了;C 忽略了套期会计改变的正是变动落在哪里。
练习 7(注会式,综合,高于一般考题)。示例:清和 2026年7月1日借入港币 1 亿元,期限五年,指定为港湾净投资中第一个港币 1 亿元的套期工具;套期始终有效。即期汇率:7月1日 0.91574,2026年12月31日 0.92005。若干年后(示例)清和把港湾全部卖出,当天汇率 0.93000,贷款在此之前一直未还。
(1)2026 年末,贷款的汇兑差额是多少?清和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上各进哪里?写出两边的分录。(2)不做套期会计,合并报表上这笔差额进哪里?(3)卖出港湾那一天,贷款从购买日起累计的汇兑差额是多少?这笔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里的金额怎么处理?(4)为什么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要等到处置时才把储备转进利润,而不是像清和的远期那样转进成本?
(1)港币升值,贷款折人民币从 9,157.40 万元增至 9,200.50 万元,汇兑损失 43.10 万元。母公司报表上,它进财务费用:借:财务费用——汇兑损益 43.10 万元;贷:长期借款 43.10 万元;净投资套期在母公司报表上不起作用。合并报表上,有效部分调进其他综合收益:借:其他综合收益——外币报表折算差额(净投资套期)43.10 万元;贷:财务费用——汇兑损益 43.10 万元。同期港湾的港币净资产折算出的差额在贷方,两者相抵。
(2)合并报表上也进财务费用——汇兑损益,利润少 43.10 万元;港湾的折算差额却进其他综合收益,形成错配。
(3)累计 9,157.40 万元 → 9,300.00 万元,损失 142.60 万元,其中 2026 年 43.10 万元,以后各年 99.50 万元。处置港湾时,这笔累计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、计入当期损益,与港湾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转出同时进行。
(4)净投资套期保护的是一笔持续持有的境外净投资,它的汇率风险要到处置时才实现,所以储备跟着折算差额一起,在处置时转进利润。远期保护的是一笔一次性的付款,付款那天就形成了一项资产,储备直接成了这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。
回到陈国栋那句话:原文怎么写,就怎么做。原文对清和的那一笔,到底写了什么?
写了储备转进“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”的初始金额,没写子公司的股权。合并报表上,被套期的收购让集团确认了商誉,商誉是非金融资产,原文接得上;母公司报表上,确认的是一笔长期股权投资:按定义它是金融资产,储备留在其他综合收益里;按准则体系它被当作非金融资产,储备可以并进成本。原文没有定论,这是一项要写进附注、一贯照做的会计政策,清和选了后者。差额 45.43 万元,不碰利润,也不碰合并报表。
三句话带走:
价值随某个变量变、几乎不花钱、将来结算的合约,按公允价值计量。嵌在别的合同里的,主合同是金融资产就不拆,否则看是否紧密相关。
它让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损益落在同一期,钱一分不变。条件是事先写下文件、两者有经济关系、比率合理;交易落空,储备立即转进利润。
保险合同要转移保险风险;工商企业为别人担保,按金融工具准则:初始按公允价值,以后按预期信用损失和摊余金额孰高计量。
术语对照
| 中文 | English |
|---|---|
| 衍生工具 | derivative |
| 远期合同 / 远期汇率 / 远期点数 | forward contract / forward rate / forward points |
| 名义金额 | notional amount |
| 嵌入衍生工具 / 主合同 / 混合合同 | embedded derivative / host contract / hybrid contract |
| 为自用签订的合同 | own-use contract |
| 套期 / 套期工具 / 被套期项目 | hedge / hedging instrument / hedged item |
| 公允价值套期 / 现金流量套期 /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| fair value hedge / cash flow hedge / hedge of a net investment in a foreign operation |
| 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/ 确定承诺 | highly probable forecast transaction / firm commitment |
| 套期关系的指定 | designation of a hedging relationship |
| 套期有效性 / 经济关系 / 套期比率 | hedge effectiveness / economic relationship / hedge ratio |
| 套期无效部分 | hedge ineffectiveness |
| 套期关系再平衡 | rebalancing |
|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| cash flow hedge reserve |
| 基差调整(储备转入初始确认金额) | basis adjustment |
| 即期要素 / 远期要素 | spot element / forward element |
| 风险成分 | risk component |
| 会计错配 | accounting mismatch |
| 保险合同 / 保险风险 | insurance contract / insurance risk |
| 履约现金流量 / 非金融风险调整 / 合同服务边际 | fulfilment cash flows / risk adjustment for non-financial risk / 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 |
| 保费分配法 | premium allocation approach |
| 财务担保合同 | financial guarantee contract |
大纲对照
本章引用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五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六条第(七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二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二十五条;IFRS 9 para. B4.3.8(d)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五条第(一)项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六条;《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三条;IFRS 9 para. B6.3.1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二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五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五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六条;财政部会计司《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》(2023年6月25日)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九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六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五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六条;IFRS 9 para. 6.5.11(d)(i);IFRS 9 para. 6.5.11(d)(ii);IFRS 9 para. 2.1(a)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——长期股权投资》(2014年修订)第十八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资产减值》第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五条第(三)项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;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四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七条第(二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十四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二十七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》第三十三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二条;关于修订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0〕20号);关于修订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0〕20号)一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四条第(三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四条第(六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二十一条第(三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五十一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第五十九条第(四)项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二十条;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第五十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八条;IFRS 17 para. 53;IFRS 17 para. 7;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第10页,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;Novanta Inc. 2025年年报所附Form 10-K(EDGAR accession 0001193125-26-064230)第71页,附注8外汇合约;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第172页,附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;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第188页,十二、2套期(2);Novanta Inc. 2025年年报所附Form 10-K(EDGAR accession 0001193125-26-064230)第61页,附注2外汇合约;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第167页,其他综合收益附注;Novanta Inc. 2025年年报所附Form 10-K(EDGAR accession 0001193125-26-064230)第46页,第7A项市场风险;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第188页,十二、(三)市场风险 2、外汇风险。